2020年12月2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条例》
11月28日,“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成功完成万米海试后胜利返航三亚南山港。
11月2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半年评估工作汇报会在海口召开。
11月26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签署深化合作备忘录。
11月24日,我国在文昌航天发射场,用长征五号遥五运载火箭成功发射探月工程嫦娥五号探测器。
11月22日,省政府分别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19日,首艘免担保自驾游艇在三亚入境。
11月17日,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海南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海口举行,筹备工作全面启动。
11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项目(第四批)集中开工,共开工项目162个,总投资551.8亿元。
11月1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11月11日,海南全球特药险全国版上市。
11月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九批(6项)制度创新案例正式发布。
11月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首条洲际全货运航线开航。
11月7日,2020年度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授牌仪式在海口举行,新获批的33家院士创新平台正式挂牌运营。
11月4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在上海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视频发表主旨演讲,明确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
11月1日,海南首部价格监测规章——《海南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开始施行。
10月30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综合风险防范系统正式上线。
10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10月27日,海南首个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在海口揭牌。
10月26日,海南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
10月26日,海南省金融监管局、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
10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月16日,中组部选派到海南挂职的新一批110名优秀干部到任。
10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项目第三批集中签约活动在海口举行,共签约项目46个。
10月10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
10月9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
9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海南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9月2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首条洲际越洋航线在洋浦小铲滩码头正式开通运营。
9月27日,海南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9月18日,海南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9月3日,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在海口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8项制度创新案例。
8月28日,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开业。
8月26日,省政府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8月14日,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海南能源综合改革方案》和《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
8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批集中签约,共签约重点项目59个。
8月12日,37国73位驻华使节集中访琼开展经贸交流合作。
8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与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首所境外高校独立办学在洋浦落户。
8月1日,《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正式施行,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商事调解。
7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六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印发,新增6个自贸港重点园区推广使用特别极简审批。
7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项目(第二批)集中开工,共集中开工项目121个,总投资281亿元。
7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海南岛全岛范围内自驾游进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
7月1日,《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改革实施方案》启动,保税航油销售价格下调至国内最低。
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实施。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免税限额规定。
6月28日,国务院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海南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6月28日,海南首个保税物流中心——三亚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设立。
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6月23日,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的首条内外贸同船航线——锦州至海南(洋浦)内外贸同船航线开通。
6月19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
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印发《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推荐经营稳健、业务合规、内控完善的企业,开展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从而进一步推动贸易结算便利化。
6月16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部海南自由贸易港园区单行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
6月1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
6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35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
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新闻发布会。
6月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同步举行挂牌仪式。
6月3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鼓励、支持外航在现有航权安排外,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
6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在洋浦保税港区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2020年4月25日,省委深改办(自贸办)在海口召开2020年第一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6项制度创新案例。6项制度创新案例分别为:医疗和药品协同监管、创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体系、复工复产综合保险、“一站式”司法征信服务平台、“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
1月19日,省委深改委第16次会议暨自贸区(港)工委第14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海南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分季度工作安排。
1月11日,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揭牌。这是全国首例的由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共同设立的医疗药品监管机构,创新实施了“卫生+药品”一体化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