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
(2020年9月27日)
彭太华: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新闻办组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应端同志,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省委人才办主任陈雷同志,省科技厅副厅长韦勇同志,省教育厅党委专职副书记吕治国同志,省卫健委副主任周国明同志,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管毅同志。请他们介绍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两个政策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下面,首先请张应端同志介绍。
张应端: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最近人才局动作频繁,我谨代表省委组织部、人才局向大家对我们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大家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现在,我就2项人才政策的总体情况作简要介绍。
习近平总书记在“4·13”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必须举全国之力、聚四方之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之际,又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4·13”以来,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才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人才事业超常规发展。两年多来,海南省级层面共制定印发70多项人才政策,并采取省级部门“横向”协同、省市县和园区“纵向”联动的方式,抓好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人才评价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是基础性的工作。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要求,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省委人才办牵头,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对标国际规则,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借鉴,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并请全国人才研究领域权威机构和专家进行论证指导,研究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并配套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这两项政策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人才制度集成创新的重要体现。两项政策的实施,必将有助于更好地分类精准评价所需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力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分类标准(2020)》由3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编制说明。主要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评价人才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并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分类评价人才。第二部分为市场认可标准。以反映薪酬水平的纳税额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分别明确认定为各类别人才需要达到的个人所得税、企业纳税总额标准。第三部分为专业共同体和社会认可标准。以人才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荣誉称号等为重要指标,分别明确热带农业、旅游业等15个行业领域不同类别人才标准要素。同时,在印发的通知中明确,依据《分类标准(2020)》认定的A、B、C、D、E类人才与依据原有标准认定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分别对应。
《认定办法》主要是配套《分类标准(2020)》,结合我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际而作的修订,在认定权限、条件等方面做了适当调整。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彭太华:谢谢张应端副部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中经新闻联播记者:我们注意到,全国不少省区市都有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请问相比较而言,《分类标准(2020)》有什么特点?
陈雷: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关注,刚才应端副部长也介绍了,人才评价是一项很基础、很重要的工作。另一方面,人才评价是人才引进、培养、流动、使用、激励、服务、保障等各环节中非常有难度的一环,受主客观因素,人才评价历来是众口难调的,难就难在如何做到精准。为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精准评价所需人才,《分类标准(2020)》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以下三点:一是突出品德评价,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二是突出市场认可,以反映薪酬水平的纳税额作为通用的主要指标;三是突出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以人才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荣誉称号等作为行业领域的分类评价指标。通过以上三点,把品德、能力、业绩、贡献等作为基本依据,力求全面精准地评价海南自由贸易港所需人才。
对比我省原有标准,以及国内其他省区市已经出台的标准,《分类标准(2020)》主要体现出以下5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创新突破人才评价模式,努力打造全领域人才评价新标准。积极对标国际人才评价标准,突破传统人才评价藩篱,打破以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为主的固有模式,突出全领域人才评价,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所需的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人才都纳入评价范围;突出各类型人才评价,将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都纳入评价范围;突出国内外人才统一评价,将国外“高精尖缺”人才与国内人才一体都纳入进来,将人才标准覆盖各个领域、各个类别、各个层次,努力打造适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新标准。
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对人才评价工作新要求,坚决破除唯“帽子”倾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帽子满天飞”、按贡献评价人才的重要要求,不把“帽子”作为各领域人才评价的普遍要求,而是把“帽子”作客观区分,对反映人才为某领域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就的奖项进行保留,对引育性人才项目不再保留,让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同时,把我省原有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相应调整为A、B、C、D、E类人才,避免被异化为新的“帽子”。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分类精准评价所需各类人才。坚持市场导向,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尽可能采用薪酬税收标准评价人才,根据纳税情况对各类人才进行评价,将除房地产业外的非国有企业纳税总额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评价依据,将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作为各类人才的评价依据,切实体现以市场为导向、以贡献论英雄。同时,充分尊重专业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在通用标准之外灵活设定学会、协会等专业共同体和社会认可的标准,特别是在教育科研、医疗健康、社科文化、公共管理等薪酬水平不足以完全反映人才层次的领域,设定有针对性地分类评价标准,把仅通过薪酬不能反映其价值和贡献的高层次人才都纳入进来。
四是注重衔接国内外人才评价标准,更加突出国际人才评价。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对标国际规则,聚焦国际人才,积极对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和我省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把国际上所认可的人才评价指标尽可能地纳入进来,面向国际宣传和引进这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五是包容审慎对待新经济形态,与时俱进、不拘一格评价新业态人才。蓬勃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社会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和活力,各类新业态人才不断涌现。这次标准制定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不拘一格的原则,通过设定新标准,把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各类新业态人才如电竞奖项获得者、网红主播、知名网络作家等纳入标准之中。谢谢!
彭太华:请继续提问。
三沙卫视记者:我们注意到,在15个行业领域的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中,教育和科研领域设置的具体指标数量最多,请问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吕治国:首先感谢你对教育的关心关注。的确,在《分类标准》所涉及的15个领域中,教育和科研的具体指标相对比较多。之所以这样设置,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基于教育事业的重要性。不管是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对当前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教育都是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的,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作用。教育系统也是人才高度聚集的一个重要领域,从全国层面看,80%以上的文科专家、50%以上的理工科专家和50%以上的院士都在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多,人才评价的标准也很多。我们这次在设计具体指标时,充分考虑教育人才的特点,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借鉴国内外典型做法,注重与原有标准有机衔接,从多角度出发,尽可能地把有关评价标准都纳入进来。比如,人才所获得的重要奖励,这是一个组织对人才前期成果的认可,我们就把国家教学名师奖、国家教学成果奖、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校长奖等都纳入进来;再比如,人才所在高校的社会影响,这是社会对人才成长平台的一种认可,我们就将世界排名前200位的知名大学的教授、副教授等纳入进来;又比如,人才所在团队的专业发展水平,这是一个行业对人才所在团队实力的认可,我们就把综合大学排名前列、商科院校排名前列以及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的教授、副教授等都纳入进来;还比如,人才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这是对人才个人专业能力的认可,我们就把专业技术一二三四级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等都纳入进来。
二是基于教育和科研的关联性。我们对教育和科研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人才培养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我们在设计具体指标时,统筹考虑了二者的关系,列为一个领域,并把能够反映科研水平的标准都尽可能地囊括进来,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等。当然,其他一些领域比如热带农业、互联网和电信业等也都有科研人才,为避免重复,在那些领域都没有再单列比较通用的科研类人才评价标准,其他行业领域的科研人才都可根据教育和科研领域相关人才标准进行认定。谢谢!
彭太华:请继续提问。有请前面这位女士。
新浪海南记者:医疗健康也是一个重要的高层次人才集聚领域,请问《分类标准(2020)》在这个领域的人才标准较原有标准有什么特点?
周国明:谢谢新浪海南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从您的提问中,能够看出您对我们原有的标准也比较了解。诚如所言,在原有标准中,医疗卫生人才也是评价的重点对象。相比较而言,《分类标准(2020)》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专门把医疗健康列为一个领域。医疗卫生事业事关民生福祉,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无法完全用薪酬水平来衡量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和医疗卫生人才价值,所以这个标准在设计时,从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的角度设计了一系列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标准,同时把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相统筹,从大医疗的概念出发,专门作为一个行业领域进行分类精准评价,这也充分体现了对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人才的重视。
二是评价指标更加精准。以往评价医疗健康人才和评价其他人才一样,基本上都是简单地套用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不够精准,也不太切合医疗卫生人才实际。新标准在设计时,坚持干什么评什么,需要什么设计什么,基本上把医疗健康产业所需人才都纳入了进来。比如,既保留了原有的专业技术人才奖项获得者,又增加了综合医院院长、副院长等管理人才,同时将沃尔夫奖、拉斯克医学奖获得者等一并纳入进来,使标准涵盖面更广、指标更全。
三是坚持将个人评价与组织发展水平相结合。这个标准一改以往仅仅针对个人进行评价的方式,将组织发展水平同个人评价结合起来,依据组织发展程度评价人才层次,较以前更加科学合理。比如增加了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专科汇总排行榜》排名医院的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等标准要素,使人才评价更加精准。
这个标准的出台,将会很好地指导和帮助我省医疗机构更加精准地识别人才、更加科学地评价人才,更好地吸引集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要的国内外医疗和健康服务人才。谢谢!
彭太华:请继续提问。
法制时报记者:各位领导下午好,我们注意到,其他的自由贸易港,比如香港、新加坡、迪拜,国际化程度都很高,请问《分类标准(2020)》在集聚国际人才方面有什么考虑?
韦勇:好的,谢谢你的提问。自由贸易港作为对外开放的最高形态,海南需要更大力度地对外开放,也需要更加注重集聚国际人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印发之后,我们在国际人才工作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包括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才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扎实推进国际人才工作改革创新。
《分类标准(2020)》在制定过程中,遵循国际惯例、对标国际规则、借鉴国际标准,紧密对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等政策文件,专门设计国际人才方面评价标准一百多条,占“专业认可和社会认可”总条目的近三分之一。亩,较好地体现了国际人才评价需要。比如,在具体的指标上,既包括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校长、副校长等管理人才,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等艺术人才;还包括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会士、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会士等专业人才。
《分类标准(2020)》通过更加注重国际人才分类精准评价,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面向全球宣传和引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国际人才,打造国际人才的集聚高地。谢谢!
彭太华:请继续提问。
中国网记者:原有标准中涉及金融业的评价指标较少,此次发布的《分类标准(2020)》,将现代金融服务业单独作为一个行业领域,请问这样调整的考虑是什么?
管毅:谢谢你的提问。大家都知道,金融业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必须大力发展金融业,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而金融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必须加快集聚一批国际化、专业化、高层次的金融业人才。
为了更好地评价和引进、培养金融业高层次人才,在《分类标准(2020)》制定过程中,我们专门把金融业作为一个领域纳入进来,把金融业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如取得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进来。特别是为吸引更多金融领域的国际人才,《分类标准(2020)》突出国际化视野,把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特许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英国精算师(FIA)、北美精算师(FS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资格证书获得者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都尽可能地纳入进来,通过这些措施,必将有力推进自贸港金融建设的快速发展。谢谢!
彭太华:还有媒体记者朋友想提问吗?
南海网记者:与《分类标准(2020)》相配套,这次同步修订出台了《认定办法》,请问与原办法相比较,主要调整了哪些方面?
陈雷:这次我们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精神,同步出台了《分类标准(2020)》与《认定办法》。《认定办法》结合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际,主要从4个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调整优化。
一是下放认定权限,优化认定程序。为推动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县和用人单位在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定办法》进一步下放了认定权限,将E类人才认定权一放到底,下放给具备条件的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总部经济企业、省重点园区、省属事业单位、省属重点企业、法定机构、市县认定并发证;将D类人才认定权下放给具备条件的省重点园区、市县认定并发证;将A、B、C类人才认定权一并下放,省人才服务中心只负责备案和发证。
二是坚持权责统一,强化责任意识。在下放认定权限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并明确对申报人、用人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三是注重人才贡献,放宽认定条件。明确超过规定认定年龄且已在琼全职工作1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不需再作认定即可继续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激励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到自由贸易港做贡献,并明确将“银发精英”汇聚计划所引进的退休返聘人才纳入认定范围。
四是设定兜底条款,兼顾特殊人才。对于一些无法直接对应分类标准的特殊高层次人才,明确可以进行综合研判认定。大家都知道,任何一个标准只要写出来,都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况,对于分类标准中没有列明的,但确实又是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要的特殊人才,我们明确可以进行综合研判认定,以利于引进更多的特殊人才。谢谢大家!
彭太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