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银行人士
这种大包大揽做法不多见
“拆迁户理财话题近年来在行业内外都是个热门话题。”昨天,常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拆迁户的钱一般会以存单形式发放到拆迁户手中。在发放中,银行工作人员也会告知被拆迁户,这些钱用的时候随时随地好取。“每个拆迁户对这笔钱理财形式都不一样,有些人有理财观念,会用这笔钱来买理财产品,收益稍微比定期存款多一点。有些老百姓不懂理财的就直接到银行存定期,不买保险不买基金。”
“政府越来越重视拆迁户理财问题,是个好事。”这位负责人表示,大多数政府的做法是邀请专业理财人士到拆迁地为老百姓做讲座和宣传,扮演一个中间人引路人的角色。“像这种大包大揽的做法并不多见,而且政府还将承担所有风险,引发争议和关注是肯定的。”
至于政府是否有权利动用这笔托管款项用于投资,他表示,“拆迁款属于财政资金,这部分钱一般会被打到村委,其他部门对这部分资金没有支配使用权。除非得到了拆迁户的书面授权,政府不能操控这部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5社会学家
从财政支付利息没道理
按照党委书记宋建伟的逻辑,镇政府代管拆迁户补偿款,然后存银行,却在几年后支付高于银行利率一倍的利息,差额从财政中拨款。“听起来很美好”的计划在江苏省社科院一位社会学家眼中,却是“不可思议和没有道理”。甚至,他以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为由,坚持不愿意透露姓名。
“政府一心惠民当然是好的,但恐怕没有哪个政府会做这种事。”这位专家表示,一来这违背市场规律,政府行为本身也讲求投入和产出,事实上政府的投资渠道也远比老百姓多,且更能规避风险,“我个人坚信,该镇在作出如是决策前,必然已经想好了投资路径,并有成本核算。”另外,如宋建伟所说“从财政拨款白送老百姓钱”的说法也并不合理,“政府财政有严格的用处,教育、基础建设等等,我从没听说还可以这么花的。”
在这位专家看来,春江镇政府完全没必要对“代管”一事讳莫如深。“政府借贷行为虽然有些敏感,但在现行法律下却并无限止。”换言之,只要老百姓愿意接受意见书中的收益,同意托管,就相当于政府作为乙方和甲方拆迁户达成了借贷的民事关系,“只要有合法的授权,政府尽可以将钱用以投资。”
“但有一点必须强调。就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政府都不能用行政手段强逼拆迁户托管补偿款。即便最后统计结果只有一个人不同意,它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将补偿款无条件支付给此人。”这位专家最后表示。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