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北京5月9日电国家发改委9日宣布,10日起将汽柴油价每吨分别下调330元和310元,折合零售价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下降0.24元和0.26元。此次调整是2012年成品油价格第一次下调。

以下是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单位:元/吨)。
注:1、表中除北京、上海市外,汽油(Ⅱ/Ⅲ)是指符合GB17930-2006《车用汽油》质量要求的车用汽油;2、表中北京市和上海市汽、柴油为质量符合车用汽、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238-2007, DB11/239-2007)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427-2009,DB31/428-2009)的油品。
(责任编辑:龙巍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