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体检甚至复检,黄红过五关斩六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在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名。黄红本以为,很快自己就将踏上梦寐以求的公务员之路了。谁曾想,该局人事处却在最后关头打来电话:取消录用!而理由更让黄红感觉荒唐至极:性格内向。(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首先,应该从公务员招考的程序谈起。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程序是这样的,统一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中明确招录职位的条件,考生根据招考单位要求的条件“量身报考”。黄红能过参加各项考试,说明该考生已经具备了报考该职位所需要的条件。如果现在以“性格内向”拒绝,说明用人单位招考之前没有设定好条件,这不是考生的责任,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其次,“性格内向”的标准如何界定。“性格内向”的最终判定权在那里,是在用人单位吗?评判一个人性格内向,应该拿出权威的依据,而不是用人单位“一面之缘”就能判定。所以这个理由的评判依据已经得不到信服。如果认为该考生性格不合职位要求,拿出信服的依据是前提。即使有依据了,也应该对考生有一个合理的交代。而不是自己随时制定“霸王条款”把人拒之于门外。
最后,此事件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主要原因是又激发了人们对“萝卜招考”的厌恶情结。每次公考“冤案”的背后往往有“萝卜招考”的影子,任何千奇百怪的理由往往暗藏着钱权交易的阴谋。人们很想一探究竟,“性格内向”是不是又成为“萝卜招考”的挡箭牌。
荒唐理由到底是做出来的,荒唐理由到底有什么阴谋,荒唐理由又成了那个人上位的“助推器”,人民拭目以待。请切记,明智不可辱,也不是“性格内向”的什么都不好意思说。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