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物价局、西安物价局:客车擅自提价车站担责

2013年01月31日 16:19   来源:人民网   张莉

  正值春运,为确保春节客运市场价格稳定,陕西省物价局、西安市物价局召开2013年春运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将严查客运车辆擅自提高运价、站外加价、改变线路、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近日,省物价局、西安市物价局组织召开2013年春节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对违规客运车辆进行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同时,重申价格行政处罚规定,各车站应在售票大厅悬挂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收费公示牌,如有车辆违反规定,所属车站视为价格违法行为主体,承担直接责任。任何客运企业和经营者均不得自立项目、擅自提高运价。

  省物价局总经济师郭健说,各客运单位和汽车站认真把好“两个门”,各客运公司应严格禁止不规范明码标价的车辆“出门”,各汽车站应严格禁止不规范明码标价的车辆“进门”。对乘客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核实查处。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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