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元进场费不属于行政许可项目
本报讯 (记者黄海蕾 韩旭)昨天,记者从市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西客站收取1元进场费的公司确为北京恒兴西站物业管理中心,该收费项目属于企业经营性收费,不属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的行政许可项目。而京华律师团律师康凯表示,西客站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相关的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在此收费理应通过政府的行政许可。
针对媒体报道的西站出租车调度站收取“入场费”且不向出租车司机开具发票的情况,西站地区相关人士表示,西站地区出租车调度站收取的“管理费”是将西站地下的社会停车场连同出租车调度站“打包”向发改委提出申请,得到收取停车费的“打包”批复后,再将社会停车场与出租车调度站分离开来,分别收费。
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有关人员表示,将严格出租车调度站管理。针对公众及媒体提出西站出租车调度站收取1元入场费提出的质疑,西站地区管委会主任武高山2月16日检查出站系统地下出租车调度站管理工作,并强调在为旅客提供优质快捷服务的同时还要为出租车司机做好服务,认真执行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到服务规范。同时针对报道中提出缴纳1元钱“入场费”后收费单位未提供收据一项,武高山着重强调,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做到位,不可简化工作程序。
律师观点
相关部门应负起监管责任
京华律师团律师康凯表示,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是对企业投资行为的一种补偿,并非所有经营性收费项目均需要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要看项目的公共性,比如重要道路、大桥建设后收费,就需要通过行政许可。西客站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相关的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在此收费理应通过政府的行政许可。
“西客站的出租车调度站是否应该收费,这是大家争论的重点之一,行政许可的方式可以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这牵扯到收费时限、价格调整的问题。”康凯表示,在某些收费项目设立之初,政府为了弥补企业的投资行为,允许企业进行收费,但随着时间的迁移,这种投资补偿已经完成,但收费项目却未能及时调整。
康凯认为,西站出租车调度站停车收费项目应该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内,运输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应该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督。另外,虽然目前该收费项目不属于行政许可的项目,但如果该收费项目在运输管理部门已进行备案,相关部门也应该负起监管责任。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