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

2013年04月07日 11:21   来源:青海日报   

  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自今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有,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各州(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确保将40%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各地区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并核查举报信息,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各州(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本地区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规范培训机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各州(地、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工作,建立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为主要指标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积极引导多元评价,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各州(地、市)、县(市、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省教育厅要求,各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义务教育学校之间要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责任书,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考评制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做好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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