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猥琐男找到 受害者未报警无法立案

2013年07月19日 07:50   来源:东方网   

  据《劳动报》报道,9号线上,一名男子竟偷偷将手伸向了身边同座女子的大腿,且反复触碰。这一情况被同车厢乘客用手机拍摄后公布在网上。昨天,记者从轨交警方了解到,视频中的摸腿男子已被找到,但由于被摸女子并没有报案,因此,警方也无法立案。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对于诸如此类的侵犯行为,不少女性由于各种原因而没有当场反抗,所以很容易“放狼出站”。

  T恤男摸了还想摸

  视频拍摄于7月12日中午12时许。当时,9号线行驶至洞泾站附近时,有乘客发现,同车厢一男子“不规矩”,将手伸向相邻一女子的大腿和臀部。女乘客试图用包遮挡,但男子依然不停骚扰。无奈之下,女子起身走到门边,没想到男子跟随其后。“男子往中间凑,下车时还想摸一下她大腿。”目击乘客说。

  据介绍,该男子在九亭站下车,而受骚扰的女子可能出于种种顾虑并没有报警。这一点得到了拍摄者确认,对方称当时曾劝该女子报警,被婉拒了。

  或因缺少要素无法立案

  昨天,记者从轨交警方处获悉,这名摸腿男子已经找到。不过,由于被害人还未找到,也并未联系警方或报警。因此,警方称因缺少相应的要素有可能无法立案。

  这一消息经网络转载随即得到了不少网友热议。有网友就指出,既有视频为证,为何不能就此认定该男子为“色狼”?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刑事行政事务中心主任汪银平告诉记者,法律上讲究的是证据,而被害人陈述和指认是证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法规,类似猥亵等骚扰案件,若无受害者报案或指认,即便存在摸大腿等动作,的确难以认定构成猥亵行为进行处理。“警方目前只能对嫌疑男子进行调查,而不能直接依据录像来进行处罚。”汪银平说。只有受害人主动站出来,表示“该男子这样的行为严重骚扰到了我”,才有侵犯客体,公安机关方可立案调查,并通过调取其他证据认定违法行为后行政处罚。

  女性莫当“沉默羔羊”

  随着轨交高客流,“色狼”从公交车转移到了地铁车厢,今年以来,轨交警方就已抓获了16人。

  心理学家表示,在遭遇到这类人群时,女性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呵斥。在心理学上尖叫声会使人恐惧,害怕。即便不发声音,也能用肢体加以反抗和防卫。“不好意思的女乘客也可以踩一脚色狼或是白他一眼,但如果不作出比较明显、强硬的制止行为,可能会给其暗示,鼓励他继续。”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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