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三亚河东区海螺村已72岁的陈奶奶,用积蓄在海螺村八组盖了一套房子,如今因为路段改造项目不得不拆迁。但由于陈奶奶不是海螺村村民,住了八年后才被告知房子是违建,所以得不到与海螺村村民一样的赔偿与安置。
近日,三亚市民陈某反映,他们一家7口人住在已建成八年的房子里,由于公路扩建,政府按1平米800元的价格给他们补偿,共赔偿20万。该市民称,20万元在三亚连个卫生间都买不到。
9月6日,商报记者来到还未拆迁的陈某家。据陈某介绍,这栋房子是八年前陈某母亲买了地盖的,如今房子拆迁,赔偿却和其他拆迁房不一样。“有些家庭是按每平米1750元来赔,每个月还有补贴。去问管理委员会,他们说我们的房子是违建。既是违建,为什么让我们住了8年?”
陈某说,“拆迁组拿拆迁补偿协议过来说签也拆,不签也要拆,不签字连20万都拿不到。9月3日我们就在文件上签了名。”
随后,记者从三亚市河东区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货币赔偿与安置房赔偿只是针对于海螺村村民,只有海螺村的村民才可以在土地上建房,买卖农村土地是违法的。一位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关于该路段的拆迁文件。文件中表明只有海螺村原籍村民,才能享有安置房与货币赔偿。
该工作人员说,“考虑到特殊情况,我们又针对外来户的赔偿提出了申请。”记者在一份文件上看到,对于外来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给予每平方米800元的赔偿。
但当记者问为何住了8年后才通知住户是违建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三亚市执法局的事,与他们无关。
之后,记者再次联系上陈某,陈某听了解释后情绪很激动,表示会给母亲在外租个房子,先安置下来,在作其他打算。(实习记者李碧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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