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创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企业登记信息不实公示5年

2013年09月12日 16:37   来源:晶报   朱晓蕾

进一步降审批项目门槛,深圳今年还将有举措。(新华社资料图)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原以为深圳年内新增商事主体或许可以达到20万—25万户。没想到民间创业热情实在出人意料,改革才半年,深圳新增商事主体已突破20万户。”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徐友军昨天表示,商事准入门槛的降低也产生了一些打算蒙骗过关的企业,商事改革后新增的100户商事主体因为“查无此人”载入了市监局首批“经营异常名录”,这些失信信息将在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公示5年。企业的诚信度会受影响。

  半年新增商事主体

  突破20万户

  自今年3月1日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商事主体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深圳民间创业热情持续高涨。据统计,自3月1日至8月31日,我市新增商事主体207713户,突破20万户大关,比去年同期增长127%,是2012年全年新登记主体数量的130%。其中企业90878户(去年同期48492户),同比增长87%,个体户116835户(去年同期42962户),同比增长172%。

  港资来深办企积极性也很高,统计数据显示,3月至8月,深圳新登记企业中,内资企业有68户,占0.07%;私营企业有89237户,占98.19%;外商投资企业有1573户,占1.74%,都比往年有较大的提升。

  才注册就“查无此人”

  何谈诚信经营?

  突然增加这么多商事主体,是否都在正常经营,会不会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对新设立和变更地址的商事主体启动了邮寄专用联系信函和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并派专人实地核查,掌握商事主体核实后全部的基本信息。凡是对不上号的,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介绍,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对象,是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和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从今天起,全国首批共一百家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全社会进行公示。社会各界都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szcredit.com.cn/web/GSPT/index.html )进行查询,记者在该局公示的首批经营异常名录上看到,这100户商事主体绝大部分为公司,少数为个体户。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按照法规规定,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注册登记、食品准入以及其他审批业务时将受到限制。此外,对商事主体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负有个人责任的投资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而其他政府部门在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等管理活动时也可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并使用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商事主体的相关信息。

  市监局提醒广大商事主体应当如实、准确地填写住所或经营场所地址,避免商事主体因地址填报不准确或无人签收导致商事登记机关无法向其送达专用联系信函,而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更给力配套措施

  值得期待

  为深化商事改革,进一步降低审批项目门槛,今年我市将开展“深圳市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整边改专题行动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配套行动”,该行动要求27个相关单位推出切实措施降低准入门槛。

  “可以取消的尽量取消,取消不了的就想办法降低,没有降低空间的要考虑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徐友军表示,按照市里的要求,10月31日前,涉及税务、卫生及人居环境等27个相关单位都必须将改革措施和配套方案报法制办审查,并以政府公报的形式对外公布。

  □知多D

  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轻微违法违规商事主体不再实行吊销制度,借鉴了香港公司登记管理中的除名制度,改为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指商事登记机关将违反商事登记有关规定的商事主体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的一项信用监管制度。

  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5年,且载入异常名录事由消失的,商事主体可以申请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5年的,以及商事主体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经商事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将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并以注册号代替其商事主体名称。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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