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养老”困局待解 老龄化社会该怎样养老?

2013年10月14日 17:22   来源:云南网    杨之辉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若干年后,自己会怎样老去?是否老有所依,是否能继续过着衣食无忧、体面幸福的生活?汪峰的一曲《春天里》听上去浪漫实际却充满无奈的歌词透露出一种广泛的担忧——对老无所依的焦虑。

  这也让我们不禁自问,有一天当我们老无所依的时候,我们真的会留在春天里吗?

  事实上,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阶段以来,养老问题就越来越凸显。

  老龄化正以加速度的形式到来,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日益增多,整个社会加强对老人们的关怀已刻不容缓。

  怎样建设好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正是我们需直面和重视的问题。

  “夕阳”无限好 养老更关键

  午后的阳光带来融融的暖意,位于小屯的昆明市社会福利院里,老人们三三两两坐在椅子上晒着太阳。

  78岁的蒋桂华老人有两个儿子,都想让她一起住,但她还是愿意到养老院居住。她说,这里吃住、看病都很方便,特别是心情很舒畅。住在养老院里,一出门就是花花草草,“左邻右舍”又都是同龄人,有来有往、互相照顾,感到很亲切。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是我省最大的公办综合型养老机构,集医疗、护理、康复、娱乐、心理咨询、临终关怀为一体。福利院主要向入住老人提供5项服务,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体娱乐、康复保健以及心理治疗。目前,福利院里有民政供养对象460余人,加上社会养老对象,共有近700名服务对象。

  “住在这里,环境好、吃得好、睡得好!就跟在家里一样!”入住昆明市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公寓的王大爷很满意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

  聊起到这里养老的缘由,老人很感慨。由于儿女工作太忙,不想让儿女在工作的同时还要操心照顾独自在家的自己,与儿女多次商量后,王大爷决定入住养老院。

  采访中,正赶上食堂开饭,荤素搭配,还有汤,老人们正在排队打饭,从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上看得出,他们的心情是舒畅的。

  不出社区就有“免费午餐”吃,有社区报可以免费看。除了这些,社区还进行助学扶老、疾病陪护、临终关怀……而这样的好事就发生在昆明市盘龙区江岸小区里。

  现在只要没事,老人们就带着“一卡通”来到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站”购买些生活用品,或者和别的老人一起打打球,玩玩牌。 “一卡通”只要在服务站终端机上轻轻一刷,就可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生活用品选购、文体活动中心运动项目等。并且卡里的钱不用老人自己续费,而是由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充值补贴。

  据了解,小区居民的这些“额外福利”来自辖区居民、物业、公共单位、政府机构共同筹集的资金。辖区内,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低保户、80岁以上的高龄及独居老人,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都可以拥有社区发放的“一卡通”。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每个季度,向不同年龄、不同贫困程度的居民将发补助金充值到卡内。

  随着我省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点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实现在养老机构、社区等地养老。统计显示,截止至2012年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807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0所。

  “自第二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以来,全省老龄工作按照“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在老年人优待政策创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赢得社会广泛赞誉,全省广大老年人越来越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着老龄服务事业的点滴变化,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说。

  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缓慢的存在较大矛盾。

  在当前的实际生活中,公立养老机构“十年等一床”、民办养老机构价格高居不下,养老护理“多收老人多亏本”、医养长期“脱节”,养老金“多轨制”多年难并、异地医保进展缓慢,也使养老面临着重重养老困局。

  此外,“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留守老人”、“老漂一族”……近年来,这些伴随着社会转型和城镇化进程凸显出的老人问题迫切待解,而与此同时,诸如“延迟退休”、“以房养老”等涉老新话题又频频触动社会敏感神经,持续引发争议。

  数字后的沉重 “养老困局”待解

  云南属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经济发展条件和环境还不十分到位便迎来人口老龄化,这是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所表现出的特殊省情。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云南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56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预计到2015年,云南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630余万人,将占总人口的13.34%。

  云南老龄化程度处于西部省区市的中等水平,但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的迹象十分明显。

  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省有养老机构770个,养老床位52486张。其中,农村敬老院662个,床位36534张;城市国办养老机构52个,民办养老机构56个,床位15952张。

  面对未富先老的省情,云南如何做好养老问题,又有怎样的养老方式?今后养老又有什么好的发展方向?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介绍说,“云南人口老龄化呈明显加速增长的态势。与我国其他省份和地区相比,除具有老龄人口基数大、高龄老人激增、家庭空巢化加剧、失能老年人大幅增加等共性外,还具有贫困老人多和显著的区域性特征。”

  “2011年末,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8张,距离2015年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床位数不足,集中供养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王建新说,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发展理念、功能定位、服务能力还是行业自律,都很滞后。

  王建新分析,面对不断加速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不少薄弱环节——

  养老机构建设严重滞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011年末,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8张,距离2015年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床位数不足,集中供养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

  全省现有养老机构大部分存在建设规模小、床位少、建筑标准低、设施设备短缺、维持运转艰难等问题,养老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养老服务大多停留在基本的生活照料上,服务功能不全,管理水平不高。

  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薄弱,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零星开展,没有专职老年服务管理人员,离为老年人提供养、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的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农村,仍沿习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农村居家养老依托社区服务方面还处于空白。

  养老服务专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编制严重缺乏,缺乏相应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现有从业人员少且素质不高,与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极不相适应。

  老龄法规政策体系尚不够健全完善,有些惠老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发展老龄事业缺乏用地保障、资金补助、市场准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社会力量投资养老的积极性不高。

  出路何方 多元化建设助“养老”

  据了解,2010年,乡村老龄化程度比城镇高出2.65个百分点。据预测,我省这种“城乡倒置”的老龄化状况,将会随着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一直延续到2040年左右。2010年,乡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36万,占全省老年人口67.36%的比重。即使经济发展较快的玉溪,仍有空巢老人8万余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3.6万,且农村还有大量的留守老人。

  银发浪潮迅速袭来,整个社会正在经历“养老之痒”。面对不断加速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与较为滞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织,使云南成为一个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随着“人口红利”不断递减,在不久的将来,老龄化及其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将愈发凸显。

  王建新表示,我省人口老龄发展趋势形势严峻,将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压力,但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岀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与措施,也为我省老龄服务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机遇。

  面对诸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我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政策框架。全省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国家和省级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中央级、省级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仅有4.99亿元。2012年以来,省政府建立了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2.7亿元,加上中央拨付的资金,2012年,云南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达4.6亿元,补助建设城乡养老服务项目600个,新增床位1.6万张。“十二五”期间省级将投入10.8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五期间”,省本级福彩公益金共投入1400万元资助了28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大对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场所建设的投资力度,力争“十二五”末,全省70%的城市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点),10%的农村社区(行政村)建立综合为老服务设施或站点。

  据省政府文件,到2015年,基本构建覆盖全省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标是:基本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床位,70%的城市社区和10%的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又称日间照料中心)。为居家和短期无人照料的老人提供就近便捷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教育学习、代购代办、日托、短期寄养等服务。按此目标,和向群处长粗略测算,今年至2015年,我省将建立约1600多个城市社区、1.2万多个基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

  2012年1月30日,省长李纪恒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加快建立惠及全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增强保障力度,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省政府二十项重点督察项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在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增强保障力度。目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在加速推进。

  据了解,盘龙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了以政府投资为主体、企业参与运作的方式开展养老服务;太阳城老年公馆、柏寿老年公寓、吉利敬老院以及棕树营社区、金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属社会力量兴办经营;在养老机构建设中,除为解决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年人供养问题而兴建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外,其余的养老服务机构均以社会化为主,近两年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0多所(处),增加床位3000多张;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以社区为依托,为独居、空巢、病残、高龄等老年人购买以护理为主的“家庭式”养老服务。通过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采取以困难老人家庭为单位、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通过“走进去”由专业服务人员走进困难老人家庭开展服务。“走出来”,让老人进入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大家庭”,得到日托服务,为困难老人提供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未来几年,各级政府对老龄事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都将空前加大,我们只有跑步前进,积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才能确保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老年服务保障体系,让全体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王建新说。

  “未富先老”的云南,正跑步应对城乡即将陡峭攀升的人口老龄趋势。

  相关链接

  《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摘要

  省政府2012年7月出台的《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我省主要建设任务有:

  1、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2015年末,全省各州(市)、县(市、区)至少有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应按照不低于总床位数20%的比例设置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床位。

  2、农村敬老院建设:确保全省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30%以上。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点,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留守老人及其他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

  3、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按国家建设标准确定,床位数按城市和农村分别不少于20张、10张来设置。

  4、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 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有效利用医院、疗养院、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闲置场所、设施设备兴办养老机构。

  5、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建设“数字云南”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到2015年末建成基本覆盖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记者 杨之辉)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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