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南海网记者从在海口召开的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会议获悉,目前,海南全省“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有13.06万亩,主要是住宅和商服用地,而在这些闲置的土地中,闲置时间长达10年以上的占过半。为此,海南省政府加大部署力度,着力盘活土地,要在2014年7月前全部完成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省国土厅“摸底” 全省超13万亩土地闲置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在会上介绍,经过调查清理,目前,海南全省共清理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三类土地共28.68万亩。其中“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有13.06万亩,约为海南省近两年的土地供应量,数量较多。
从用途看,“供而未用”土地中,主要是住宅和商服用地,有6.14万亩,约占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9万亩,约占37%;工业等其他用地2.03万亩,约占15%。从闲置时间看,闲置10年以上的有7.07万亩,占54.14%,闲置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1.62万亩,占12.43%。闲置5年以下的有4.37万亩,占33.43%。
陈健春也指出,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较多,也有一部分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而市县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及储备土地也不足,对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采取置换或有偿收回方式处置的压力较大。而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宗地处置程序较多,处置时间较长。还有一些闲置宗地已经转让、抵押,或者已经被法院查封,情况较为复杂,处置难度较大,处置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完善法规 首次启动挂牌督办机制
一方面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一批土地被闲置。据介绍,海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处置和盘活闲置土地的问题,大力推动专项处置工作,并完善配套法规,规范处置行为。
今年9月,《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方式、处置程序等内容,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制订了全省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工作流程以及有关法律文书格式,保证专项处置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市县采取“图斑、档案、现状、台帐”四结合方式,对照最新的遥感卫片,对每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清理。
同时,海南处置了一批清理出来的宗地,其中对“批而未征”土地实施征收1696亩;对“征而未供”土地,供应了2010亩;对“供而未用”土地,处置了约4万亩。
今年10月中旬,针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市县,海南省政府召开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警示约谈会,对海口市秀英区等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对海口、东方和定安的四宗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在媒体上公告,公开进行挂牌督办,这在海南,还是首次。
分类逐宗处置 宗地信息将网上受监督
按照海南省政府的要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处置整改到位。陈健春指出,下一步,要进一步摸清底数,不留死角,还要区分类别,分类处置,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处置工作。
在“批而未征”土地方面,对依法确需继续征收的,按照土地征收程序继续实施征收;对不需或不能继续征收的,要通过指标调剂等方式处置,及时盘活和利用存量的用地指标。在“征而未供”土地方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按照原定项目供地、调整项目供地、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予以处置。
在“供而未用”闲置土地方面,要区分土地闲置原因,对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依法通过延长开发期限、改变土地用途、置换、临时使用、有偿收回等方式处置;对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依法通过无偿收回或征收土地闲置费方式处置。
陈健春说,各市县对认定的闲置土地,要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
此外,各市县和省专项办要对清理出来的宗地,将逐宗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将宗地信息上图、上网,以便于查询和监督。
据了解,今年12月底前,海南省将把“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的土地全部处置到位。而处置难度较大的“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将在2014年7月前全部处置完成。(南海网记者符泽亢)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