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管5年遇7000余起暴力抗法 呼吁出台《城管法》

2013年11月11日 09:41   来源:东方网   

  据《东方早报》报道,近年来,关于城管的负面新闻时常出现,城管似已成为“暴力、野蛮、傲慢”的代名词。这里的主因是城管自身素质问题,还是更深层次的制度漏洞,抑或还有其他原因?日前,早报记者专访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协调处副处长张妮娜,希望借此在众多城管负面新闻报道之外,给公众多一个了解真相的窗口,也给政策决策者多一个认识并解决问题的视角。早报记者吴洁瑾

  编制只考虑城市人口

  东方早报:近年来,上海城管在执法时遇到过哪些比较明显的困扰?

  张妮娜:比如执法力量与工作量相比远远不足。上海正式城管队员的编制是按照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二左右来配比的,但在一些地区,临时外来人口有很多。如松江九亭镇,城市人口约3万,加上外来务工人员总人口数则约30万,但有正式编制的城管队员只有十六七个,根本管不过来。

  东方早报:城管要管理多少事?

  张妮娜:目前上海城管需要执法的事项多达170多项,涉及10个部门,而且很多部门还在不断地把更多更杂的执法事项移交给我们。

  东方早报:执法时还有哪些困扰?

  张妮娜:困扰还来自各个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不理解和不支持。比如说城管摊贩觉得“你怎么能打碎我的饭碗”;有围观市民认为摊贩带来了便利不能取消,有市民觉得摊贩污染了生活环境,还有市民觉得摊贩很可怜,不问理由就“打抱不平”。

  东方早报:最近几年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况多吗?

  张妮娜:还是很多的,从2008年到2012年年底,全市城管队员共遭遇暴力抗法达7100余起,受伤队员2999人,其中重伤队员有93人。

  东方早报:像这种人身伤害都能得到赔偿吗?

  张妮娜:很难得到赔偿,特别是轻伤的时候,一方面摊贩本身经济条件就不好;另外一方面,目前城管的法律地位还得不到有效保障。

  发生暴力抗法时,通常会拨110求助,但公安部门常以民事纠纷来处理暴力抗法,而不是妨碍公务罪。

  鲜花执法不如规范执法

  东方早报:城管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如何看待城管的舆论环境?

  张妮娜:我觉得至少在上海,媒体对城管的报道还是比较客观正面的,舆论环境并没有恶化。

  虽然有压力,但能把那么多尖锐的东西放到面上来说,我觉得反而有助于加快城管的执法规范、法律地位、制度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东方早报:有些城管担心正常暂扣摊贩物品时,可能就被围观市民拍下来传到网上。怎么看待这种心态?

  张妮娜:这种心态有助于强化队员的文明执法。但也有一个新问题——这几年我们更多地强调不要随便暂扣摊贩的东西,要以教育劝阻为主,虽然直接矛盾冲突少了,但对于摊贩的威慑力也少了,让很多摊贩觉得“反正你也不会收我的东西,那我就继续摆摊”。

  东方早报:武汉城管最近几年推出了“鲜花执法”、“眼神执法”等新执法方式,上海会考虑借鉴吗?

  张妮娜:从目前来,可以说武汉城管的这些创新执法“收效甚微”。我觉得上海城管还是坚持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同时呼吁加强管理,从源头来解决问题。比如说,部分区县推出的钟点市场,效果就很好。

  城管不像公安有“爷爷”

  东方早报:前面说城管缺乏法律地位和制度保障,具体指哪些?

  张妮娜:目前全国城管部门从国家层面来说,还没有一个像公安部、工商总局这样的行业主管部门,就像别人都有“爷爷”但城管没有。这也导致全国从上到下没有一套垂直管理的统一体系,各地城管的执法事项、权限都直接由当地的人大决定,导致各地城管不论是主管部门还是编制、执法权限都有很大不同,即便一个省内也有好几个模式。

  从国家层面来说,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城管法》。就上海来说,与城管相关的最完整的就是去年出台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但也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地位。

  对城管来说,只有对物的管理控制权,但没有警察那样对人的控制权,这使得城管在执法时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执法矛盾也容易激化。

  东方早报:这是否意味着城管现有的权力需要某些改变?

  张妮娜:的确,比如像美国,根本没有城管,处罚占道设摊的就是警察。国内像北京城管执法局的局长,就是由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长兼任的。另外,北京城管执法局还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局,但在上海等国内大多数城市目前还没有完全独立。

  东方早报:怎样提升城管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张妮娜:有很多,比如市区两级城管每年都会分类、分层举办培训班;再比如市区两级城管都设有督察队伍,今年已督察城管队员25634人次,发现650人次存在问题。另外,这两年每年都有一个主题教育活动,比如今年专门针对部分队员慵懒散、不作为、推诿的情况,开展了“治庸、治懒、治散”的百日作风纪录教育活动。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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