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小欣(化名)轻信微信好友,独自上了对方的车去赴所谓的“同学聚会”,结果被拉到野外,遭劫色劫财。虽然罪犯最终被绳之以法,但留在女孩心中的阴影很难抹去。昨天,市二中院披露此案时提醒市民,使用微信、QQ等交友软件时,应增强防范意识,做到不轻信手机软件中的陌生人,不轻易与陌生人见面交友,不随便泄露个人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更应避免单独前往偏僻地点赴约,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案件回放
女孩轻信“小学同学”遭强奸
生于1989年的吴某是个仅有初中学历的无业游民,身无一技之长,在网上却扮成翩翩少年。他在网上看到小欣的手机号码、个人资料及真实信息后,通过手机加了她的微信。聊微信时,他自称是小欣的小学同学。小欣未加识别便认可了这个“小学同学”。
二人在微信里聊了一个来月。2012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吴某在微信中称召集了小学同学聚会,会派司机接小欣赴会。没多久,吴某驾车来接小欣。他自称是小欣同学找的代驾司机,对方因喝酒不便亲自来接。小欣未加思索便上了车。
没想到,吴某直接把车开到郊外人烟稀少的草丛,在车里将小欣强奸。小欣这才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同学聚会,自己受骗了。事后,吴某开车把小欣送回市里,下车前,他还威胁小欣,索要500元,由于小欣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最终吴某只得到了100元。
小欣回到家后情绪低落,母亲一再追问,才知道女儿被性侵,于是立即报案。警方经侦查,20天后将吴某抓获。精斑DNA检测证明,吴某正是强奸小欣的凶手。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说法
手机交友软件成犯罪新工具
今年以来,市二中院共审理利用“微信”“陌陌”等手机交友软件实施犯罪的刑事案件17件,包括强奸、抢劫、盗窃、诈骗、非法拘禁等。法院认为,这类新生的热门交友软件比传统的电脑网络聊天工具交友更迅速、见面更容易,易成为不法分子获取被害人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应引起广泛关注。
通过分析发现,这类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首先使用手机交友软件的自带功能寻找、挑选犯罪目标,通过“摇一摇”“漂流瓶”“搜索附近的人”等,获得该软件其他使用者的性别、年龄、照片、所在地、职业等信息,并判断使用者的个人情况、经济状况。然后,利用被害人觉得网友就在附近警惕性降低,甚至产生与相识时间不符的熟悉感、亲密感之机,骗取被害人好感,相约见面,实施犯罪。
上述案件中,被害人均为年轻女性,犯罪行为多发于封闭空间或偏僻地点,且由于双方是自愿见面,能直接证明犯罪的证据较为有限,给侦破带来较大困难。法院认为,除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洁身自好外,手机交友软件开发者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尽到安全提示和隐私保护义务,防止用户隐私泄露。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