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户数最多的广东省,自2012年11月纳入试点以来,结构性减税效应明显。截至2013年11月底,全省(含深圳)试点户数合计40.1万户,为纳税人减负合计174.7亿元,减负面达97.4%。这是记者30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的。
由于减少了重复征税,试点行业整体税负有明显下降。数据显示,试点一年,广东(不含深圳)为纳税人减负97.63亿元,其中试点企业净减税53.19亿元,减税面达到97.37%,税负整体减轻32%,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近40%。
据了解,营改增试点打通了第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鼓励企业进行产业升级。试点一年来,广东固定资产抵扣税额为56.85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年抵扣税额的20%以上,特别是技术研发、交通运输、动产租赁、物流辅助业等设备采购额明显上升。同时,不少试点纳税企业开始实施服务业与第二产业进行主辅剥离,推动产业专业化分工。
此外,试点对服务贸易出口零税率和免抵退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服务贸易出口,提升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截至2013年11月,共有435户(次)发生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涉及销售额20.33亿元,办理免抵退税户数4088户(次),涉及免税申报销售额128.9亿元,同比增长22%。
针对试点期间部分行业和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广东财政1-6月共审核拨付财政扶持资金2.49亿元,涉及企业325户。根据统一部署,广东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道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目前全省试点登记户数合计1767户。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