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已将“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覆盖全省

2014年01月21日 08:11   来源:青海日报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巩固‘两基’成果,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校安工程建设任务,推进学前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全省覆盖……”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它作为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民生工程。如今,在农村牧区,最漂亮的建筑是学校,最优美的环境是校园。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在三江源地区实施“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由省财政安排经费,在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同时,对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费用给予补助。实施区域包括玉树、果洛、黄南、海南4个藏族自治州所辖的21个县以及格尔木市代管的唐古拉山镇。

  ——学前教育。对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和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在校(园)就读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同时给予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补偿3700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2200元,主要用于免除保育教育费等增加的教育支出,生活费补助1500元。

  ——义务教育。在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标准基础上,将初中和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200元,将寄宿生生活补助再提高100元。结合2013年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和取暖费补助标准政策,三江源地区玉树、果洛各县,黄南的泽库、河南两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含取暖费补助)达到年生均小学955元、初中1155元。三江源地区海南各县和黄南的同仁、尖扎两县达到年生均小学905元、初中1105元。三江源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已达到年生均海南各县和黄南同仁、尖扎县,小学1500元、初中1700元,玉树、果洛各县,黄南泽库、河南两县小学1600元、初中18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和取暖费等费用,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补助4200元(三年级学生3500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2700元,生活费补助1500元(三年级学生800元)。

  2012年12月,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实施学前一年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按照每生每年城镇幼儿园不低于800元、农村牧区幼儿园不低于1200元标准,提供保育教育费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免费提供一、二年级学生国家规定的教材,对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

  2013年,“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惠及全省80余万名学生,让更多的农牧区孩子圆了上学梦。同时,我省已成为西北五省区第二个实施学前一年资助政策的省份,全国第二个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生免学费的省份。(作者:赵静)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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