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排污费征收标准3月起提高一倍至1.4元/污染当量

2014年03月06日 22:44   来源:银川晚报   

  近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区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该标准提出后,从3月1日起,我区排污费征收标准正式提高。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6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4元/污染当量。自治区环保厅将采取六项措施,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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