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九旬老人住"50后"老房子 怎一个"危"字了得

2014年04月15日 11:12   来源:河南商报   

金水区房龄在20年以上的房屋,占比大 河南商报记者 陈亮/摄

  一栋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老楼房,至今还住着几十户租房客,与“危房”比,他们更在乎的是租金。

  在郑州,有部分危房属于省直管公房,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着房地不合一、多产权人、规划变更等现象。对于危房治理难题,还须集各方智慧来解决。

  现状

  “50后”的老建筑成危房

  透过房顶能看到天

  低矮的房屋,一到下雨天就漏水,墙体外立面还有长短不一的裂纹。这里不是棚户区,而是身居闹市的省直管公房。

  在花园路和纬二路交叉口附近的20号院里,住着二十多户人家,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是国企退休职工及其子女,三四十平方米大的地方,有的三代同住。

  从院门口往里进时,通道类似于北京胡同,但里面的房屋和环境却和北京的古朴差远了。

  这里有平房,也有两层的楼房,房屋成排,交错分布,屋顶都铺着牛毛毡,上面还压着砖头。住户禹大姐说,走路都得小心,不能离屋檐太近,怕砖瓦掉落砸了人。

  两层楼是老式公寓,楼梯和二楼过道的水泥板都有裂纹,走起路来都要弓着腰慢慢走。锈迹斑斑的扶手摇摇欲坠,嵌入水泥中的根部已经开始裸露,住户们却说,“就这,也不耽误晒被子”。

  在室内,有的房屋是木质顶梁,有的是水泥板,但住户们每年都要做一件事,即给屋顶做防水。这项费用,每年每户都是一两千元。

  这个院落至今已经历了60年的风雨沧桑。有住户为了给昏暗的室内增加点亮度,就直接在三角屋顶开了一个封闭透明的口子,邻居打趣道,在这里,既可以看星星,也可以看月亮。

  老赵的父亲今年90岁高龄了,上世纪50年代,为响应支援内地建设的号召,老赵父亲以技师的身份从杭州被引进到郑州。梅老先生今年85岁,来自广州,也在这个院子里住了半个多世纪。

  60年过去了,院子里的老同事、老邻居先后离世,现在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人。每天在院子里活动时,他们都能看到钉在外墙壁上的标牌,上面写着两个字:危房。

  传已列入改造计划,但目前尚没有进展

  据纬二路20号院的居民反映,这个院子内的房屋被确认为危房已经有七八年时间了,但是,一直没有修缮、改造。

  该院归通信花园社区管辖,社区李主任说,这个院子里的房屋属于省直管公房,有明确的产权单位,目前,这片土地已经出售给附近一家经营商业活动的企业,改造已经列入计划,但由于各种原因,还没对进度作出具体安排。

  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多次致电该企业有关负责人,均无人接听。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房屋安全工作的城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纬二路20号院附近有很多小区都是省直管公房,列入危房名单的有好几个,多次传言要对其进行改造,但一直没有明显进展。

  据记者了解,金水区房龄在20年以上的房屋,占比大,省直管公房的数量也不是小数目。金水区房管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的科室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记录,表示会协调住户和产权单位解决问题。

  规定

  危房出租,应没收所得并罚款

  建于上世纪50年代,至今还住着人的老房子,在郑州还有不少。

  纬四路15号院18号楼是当年的苏式建筑,共三层,每层楼道两旁是南北对称式的,外立面整体呈现出青灰色。但是,该楼房的顶端屋檐已经开始剥落,个别地方还往下耷拉着木板和石棉瓦,随时有掉下来的危险。记者采访时,看到就在其正下方不远处,一对收废品的中年夫妻正在称重。

  一楼楼道口张贴着水电费催缴通知单和租房信息,楼道内黑压压一片,只能从地板上积水的水面上看到楼道口的微弱光线。

  租户老张是金水区一国企退休职工,厂子倒闭后,住房也没了,他在此租了一个30多平方米的小屋,每月要交400元的房租。

  二楼的一个租户说,这栋楼的每一层都住满了人,有环卫工、收垃圾的、保安等,都是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外面租金高,相比而言,这里还能接受。

  记者采访时,发现这里的租户似乎并不介意这是危楼,一位老太太指着墙上的大青砖说,当年苏联盖的房子,结实着呢。

  而《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对危险房屋进行出租的,出租行为无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危房出租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罚款。

  回应

  部分危房没治理

  大部分是因为

  房地不合一

  郑州市房管局房屋安全处处长黄海波认为,省直管公房中无论哪一种类型的危房,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首要原因就在于,房地不合一。

  他分析说,比如某一块地皮是某单位的,但地上房屋所有权却属于另一个单位,这是因为,以前同在某一个区域的众多机关单位,用的是同一个土地证,后来在分割时出现种种问题,进而导致房地不合一。

  另外,同一处房产会出现多个产权人,比如一个单位的某一栋楼住了20家,所有权归集体,那么房屋出现问题,就需要大家一起解决,由于个体原因,难免出现争执。

  还有规划上的原因。比如某一栋楼是危房,需要扒掉重建,但由于政府规划,原来的住宅用地变成了商业用地,那么,此处便不能再建住宅了。由此也可能产生各种利益冲突,无形中增加了危房整治的难度。

  最后,危房四周全是居民楼,本应拆除的危房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部分居民也有意见,所以不得不加固修缮,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鉴于以上原因,危房改造和整治就成了一个不好破解的难题。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了解到,有关处室将择期对各区报上来的房屋普查情况进行筛选分类,对严重损坏房及危险房建档,并提出应对措施。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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