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信用评级高低来决定

2014年06月10日 22:11   来源:羊城晚报    

  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公开招标会于6月9日在广州举行。记者在会上获悉,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即将进入到招标发行阶段,债券发行前,首份广东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将公开发布。

  据广东省财政厅介绍,今年国务院批准的广东省政府债券的发债规模限额为148亿元,与往年开展的“自发代还”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相比,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工作的主要变化包括:一是债券还本付息手续由财政部统一代办转变为由地方政府自行负责,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信用。二是试点地区将开展债券信用评级。要求试点地区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由评级机构按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三是加强债券信息披露要求。要求试点地区及时披露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四是进一步延长债券发行期限。2014年试点地区在发债规模限额内组合发行5年、7年和10年期债券,结构比例为4:3:3。

  其中,对这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首次正式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的做法,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此次“自发自还”试点的重大突破,意味着今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利率将会根据信用评级高低来决定,各地政府债券的发行成本也将出现分化,预示着未来地方债发行将走向更为规范的市场化道路。

  来自广东省财政厅的消息显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

  通过招标,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及交通银行中标成为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主承销商。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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