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犯罪嫌疑人徐浩被带入法庭。
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一中院,44岁的北京人徐浩、40岁的湖南人李甘林和53岁的鲍丽艳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九年和八个月,处罚金不等。
据记者了解,这三人都是在交易毒品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其中,徐浩和李甘林可谓是罪行累累,徐浩曾因强奸罪、盗窃罪、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入狱服刑,李甘林曾因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公安机关在徐浩身上起获甲基苯丙胺1.8克,在李甘林身上起获甲基苯丙胺33.22克。三人都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一中院,其中鲍丽艳中途撤回上诉。
一中院经审理做出终审判决,三人均维持原判。其中,徐浩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李甘林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鲍丽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据北京市一中院统计,在2011年至2013年间,一中院共审结223件毒品犯罪案件,总体数量呈下降趋势。其中,一审重大毒品犯罪案43件,二审毒品案190件。
市一中院刑一庭庭长周军称,在轻微毒品犯罪中,有前科劣迹的被告人所占比例较大。她说:“现在,大宗毒品犯罪在城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以贩养吸型’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轻微毒品犯罪却持续增多,打击治理的难度也较大。”
据周庭长介绍,目前流入本市的毒品仍主要源于传统的“金三角”、“金新月”等地区。从运输渠道上看,“金三角”地区的毒品流入本市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由海路运送到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再由东南沿海运抵北京;另一条是经云南流入国内,经昆明中转后,通过航空或铁路运送到北京。“金新月”地区的毒品则经新疆流入西北,再由西北运抵北京。
她同时提到:“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躲避打击,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选择将大宗毒品运抵河北、天津等周边地区,再借机向北京渗透,这类案件约占一中院所有一审案件的30%。”
犯罪分子更加倾向于利用互联网实施毒品犯罪活动。毒品犯罪人采用QQ、微信等联络手段确定交易时间及地点,采用国际通用信用卡周转毒资,采用航空快运、EMS携带、物流快递运输等手段流转毒品,从而导致毒品侦查过程中常常“只见毒品不见人”等情况,加大了侦查的难度。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