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粮食生产"北余南缺" 对口购销协议成废纸

2014年07月08日 09:31   来源:新华日报   

  “上个月,我们与苏州一家粮企签了购销协议,可直到今天,他们也没与我们签正式合同,眼看那份协议就要变成废纸了。”6月30日,泗洪县临淮镇一家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 

  宿迁市粮食局调控处处长侯宜生向记者证实,今年5月,由宿迁市和苏州市粮食部门牵头,签订了35份协议,协议约定苏州市将向宿迁市定向采购70.5万吨粮食,而去年这两市之间的粮食购销协议量仅为40多万吨。“由于协议不是正式购销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今年两市之间夏粮购销协议履约率确实不高。”

  我省粮食生产区域不平衡,“北余南缺”。苏州、无锡、南京的粮食自给率仅30%左右,是粮食主销区,多数粮食需从外地输入;而苏北地区自给有余,有较大的输出量。省内南北对接的粮食产销合作是调剂粮食余缺、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区域供需平衡的有效途径,能够让主产区的粮食顺利卖到主销区,且因距离较短,能够节省不少物流成本。因此,多年以前,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苏南主销区与苏北主产区对接,如南京和淮安对接,苏州和宿迁对接,无锡和徐州、扬州对接。从去年开始,省里要求各市之间自行组织对接。从实际操作来看,对接的城市基本没有变化。对接的好处是:缺粮的主销区可以获得稳定的粮源,而主产区则有稳定的销售渠道。据了解,南北对接的粮价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的,主销区会对主产区给予适当补贴,比如南京市去年给予淮安粮食购销企业200万元左右的补贴,苏州市则通过适当提高粮食价格来补贴主产区。多年以来,这些地区之间的对接比较顺利,今年由于夏粮大丰收、且小麦托市收购价格较高,苏南的购销企业对粮食后市走势吃不准,因此放慢了跟主产区履约的节奏,导致很多协议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不仅苏州和宿迁粮食产销南北对接履约率不高,其他结对地区今年也普遍存在这一问题。”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张国钧告诉记者,南北产销对接不稳定的深层次原因是缺乏“硬政策”,并牵涉到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问题。他说,确保粮食安全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过去很多年以来,农业大县、产粮大县在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过程中为国家保护了耕地资源,并为生态环境安全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这些地方的二产、三产相对欠发达,“多粮穷财政、少粮富财政”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产粮大县理应得到一些补偿。我省推进的粮食产销南北对接,尽管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对主产区利益补偿,但对提高主产区地方政府抓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是有作用的,此外,对接带来的顺畅的销售渠道和较好的粮价,也能让种粮农民得益。但由于这种对接是松散型的,缺少约束机制,当粮食价格走向不利于主产区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往往就会没有下文。

  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确定,选择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把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就我省而言,除了将新增农业补贴向粮食主产区集中以外,亟待让粮食产销南北对接上升到省级政策层面。”张国钧认为,比如,可以由省里主导,让主销区和主产区政府层面结成紧密型产销合作关系,省级财政、主销区市级财政拿出一些资金来补贴主产区;主销区每年需要采购多少粮食,由主产区优先保证供应;主销区可以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充分利用主产区的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资源。这么做,一来可以解决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防范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的问题,二来,这种有法律效应的对接,可以让粮食购销企业放心、放开收粮,对粮价有充分的支撑作用,让主产区农民种粮不吃亏。“这不是狭隘的粮食生产地方保护,而是从政府层面工业反哺农业的宏观视野。” (朱新法)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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