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稳增长惠民生七措施 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

2014年07月24日 17: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林业部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总体平稳增长,四川省林业厅近日出台了《林业促进稳增长惠民生七条措施》。

  据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措施包括强化林业项目投资拉动、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进一步放活木竹经营管理、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激发林业经营主体活力、促进社会生态产品消费、督促落实强林惠民政策七个方面。

  措施要求,各地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在省级预留定额内优先解决;单个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超过1000公顷以上或者超过全省年度定额50%以上的,积极争取国家追加林地指标。要进一步下放采伐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推行简便易行的伐区设计,一次性采伐5立方米蓄积或0.1公顷面积以下的免于设计。放宽竹林经营利用管理,各类竹林(含竹子,但不包括竹林中的树木)暂不实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对竹子和竹材暂不实行凭证运输管理制度。

  在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方面,要优先满足生态重要地区、地震灾区、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地区退耕需求,及时将工程任务分解到各地。允许农户因地制宜选择还经济林或生态林,支持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对还林地实施统一管理、规模经营。对符合土地规划、符合政策条件、符合农民意愿的耕地实施还林,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和林业经营性收入。

  在督促落实强林惠民政策方面,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林改确权颁证,足额向600万农户发放21.5亿元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将提高标准后的全省12.5亿元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及时开展营造林成果验收,加快兑现往年度结转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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