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15人涉嫌走私烟酒 5个月偷逃税款13.2亿元

2014年08月05日 15:43   来源:南国早报   

15名被告人在法庭过堂受审。

  防城港

  15人涉嫌走私烟酒 5个月偷逃税款13.2亿元

  15名被告人涉嫌走私罪昨日在防城港受审

  8月4日上午,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一起广西近年来最大的走私烟酒案开庭审理。在5个月的时间里,由简某、杨某、陈某等15人组成的走私团伙,采取“保货”的方式,从越南走私专供出口的香烟、洋酒等23.4万件入境,偷逃税款高达13.2亿多元。

  案发: 改装面包车牵出走私团伙

  去年3月至7月,东兴海关和地方执法部门在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相继查获6起利用微型面包车偷运走私烟酒的案件,每一次都查到了20多辆经过改装的面包车。这些面包车内的座椅已全部拆掉,里面塞满了烟酒。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调查,缉私人员对可能上货地点、接驳点、囤积点及周边的地理环境进行走访和监控。发现面包车都是从东兴罗浮码头出发,目的地为防城区江山乡石角。由于上货地点相同、走私手法相似、走私路线相近,有关部门经过分析,确认6起案件存在关联,并摸清了一个以简某、杨某为首的烟酒走私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

  去年8月22日凌晨,东兴海关会同防城港市公安局在多地展开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抓获涉案团伙成员8名。随后,相继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0名。

  经侦查证实:以简某、杨某为首的走私团伙,通过香港等地将外国产或中国专供出口的外销型高档烟、酒,转口运至越南海防、芒街等地,后经北仑河沿线非设关地走私入境并销往内地牟利。

  疯狂: 5个月走私23万多件烟酒

  检察机关查明,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简某、杨某等人通过“保货”的方式,组织人员从越南将专供出口的云烟、人头马、拿破仑等烟酒走私入境。

  这个走私团伙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简某负责联系货源及买家,杨某、陈某具体组织安排人员做工,曾某负责管理账目和费用。吴某、黄某先后受陈某指派,到越南开箱验货、点数,并将确认的烟酒品名、规格、数量编辑成短信发给境内接应的杨某、陈某等人,并与越南代理进行结账,然后安排大小船只经中越界河北仑河偷运入境。

  东兴罗浮码头,本非官方设置的跨国贸易口岸,也非边境旅游景点,但就是这样一个远离市区之地,却是简某团伙组织走私烟酒入境后的始发站。

  码头边随意搭着几个简易的塑料雨棚,棚下可见三五个摆卖零食的摊点,偶尔有几辆搭客的摩托车在候着客人,附近也有一些闲人在晃悠。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任何异常,其实,那些摩托车手以及晃悠的闲人都是简某走私团伙的雇佣人员。当走私烟酒上岸后,数十辆摩托车便一哄而上,将船上走私烟酒“化整为零”,快速运到指定的接驳点,装上面包车进行转运。

  检察官透露,这个走私团伙异常疯狂,根据吴某、黄某等人的手机短信及笔记本记录的账目,从2013年3月至8月,仅仅5个月的时间,他们就走私各类烟酒23.4万件,偷逃税款高达13.2亿元。

  庭审: 有人翻供有人甘当“替罪羊”

  8月4日,这起广西近年来最大的烟酒走私案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简某、杨某、陈某等15名被告人过堂受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简某、陈某等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从国外走私烟酒入境,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梳理发现,在15名被告中,年龄最大的37岁,最小的20岁,其中“90后”有7名,他们的学历基本上是初中毕业。每当单独受审,旁听席上就不断有人抹眼泪。

  公诉机关查明,在“保货”环节中,简某占40%的股份,杨某、陈某各占20%的股份。不过,在庭审中,简某直接否认参与走私烟酒的活动,称在侦查机关所做的供述是被“刑讯逼供”。但是,多名被告都将团伙“老大”指向他,而且面对公诉人关于“为何用曾某银行卡转账”的问题,他的解释又自相矛盾,漏洞百出。

  而陈某则表示,实际上自己也占了40%的股份,杨某未占股份,只是偶尔出来帮“看路”,颇有“大包大揽”的意味。对于杨某是否参与了走私烟酒活动,其他多名被告人也纷纷翻供,均为他开脱。

  当天,有8名被告人接受了法庭询问。除了简某和杨某当庭翻供外,其余各人对起诉的罪名均没有意见,但对于参与走私的烟酒数量,大多数人都称指控的数额高了。

  “这仅仅是5个月的数据,他们的走私数量远远不止这些。”检察官说,这些走私团伙特别狡猾,会定期销毁账本等证据,但通信公司的短信记录却无法清除,检查机关从中调取了部分,对此各被告人是无法抵赖的。

  由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证据材料繁多庞杂,法庭预计将持续开庭4天,之后再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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