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企状告中石化垄断销售 因其拒收生物柴油

2014年08月18日 16:29   来源:北京晚报   

  云南一家生产生物柴油的民营企业近日状告中石化垄断销售渠道,引发关注。该案为石油系统首例反垄断案。

  这家名叫云南盈鼎的民营企业以生产生物柴油为主。生物柴油就是由回收地沟油等废油加工制成可以供机动车使用的柴油。近两年,部分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纷纷破产,生产出了柴油却销售不出去,是这些企业难以为继的最重要原因。这次云南盈鼎告状的理由是,中石化未把他们公司生产的符合标准的生物柴油纳入销售体系。这次民营企业公开叫板石化巨头的背后,折射出生物柴油企业为了生存拼死一搏的决心。

  云南盈鼎是一家年产1.5万吨生物柴油的生物能源公司,同时也是云南唯一一家规模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由于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占据了昆明超过80%的销售终端,所以民企云南盈鼎希望和中石化进行合作,将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卖出去,但未能如愿。因此云南盈鼎将中石化及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告上了法庭。云南盈鼎董事长吕勃说,本不愿意走到诉讼这一步。“2012年以后,我们还是在找中石化云南公司谈,没有间断过,但是中石化还是以总部不同意等等为借口接纳不了,这才走到告状这一步。”

  吕勃说,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并没有销售的资质,所以必须与成品油销售企业合作。2012年,云南省提出,成品油销售企业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

  中石化云南石油新闻发言人廖卫东则对此予以否认,称云南盈鼎只是给了个律师函,这种商谈方式他们认为没有提供商品交易各方面的条件。

  这起案件日前在云南省昆明市中院开庭审理。根据云南盈鼎的诉求,希望中石化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将盈鼎公司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柴油纳入其销售体系,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在庭审中,中石化方面提出,生物柴油作为新能源产品,要经历封闭运作和全面推广阶段,将原告缺少对发动机破坏性试验和道路经济性试验的产品投入市场,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任。

  对于这样的说法,云南盈鼎方面并不认同。其代理律师陈维镖认为:我们的诉求是要求他们接纳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柴油,云南盈鼎和中石化及云南分公司的拒绝交易纠纷属于垄断纠纷项下的一类,因为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中石化在云南范围内占的市场份额远超1/2,所以我们认为这是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企业。

  廖卫东对垄断的说法予以否认,称在云南,成品油销售企业有数百家,他们只是其中一家,不存在垄断的问题。

  云南盈鼎董事长吕勃看来,这起诉讼的背后更令企业担忧的,是销路困难的生物柴油生产厂家的生存难题,他们无非是想借中石化的销售渠道,让生物柴油推向市场、得到应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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