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一点一特色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2014年08月28日 09:18   来源:青海日报   

  自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以来,海东市全力抓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本着典型引路、打造亮点、市县共建、全面推进的原则,示范点建设初见成效。

  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海东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点创建标准,确定了从乡镇、村、社区、寺院、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等7种不同层面的45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示范点。在此基础上,各县(区)确定县级示范点42个,乡级168个。明确了市级示范点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方法步骤、工作任务、创建目标,研究制定了各示范点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符合自身实际的活动载体,努力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示范点。为体现特色、打造亮点,各示范点紧紧依托各自优势,深入推进各具特色的示范建设点,形成以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模养殖、民俗旅游、和谐社区、书香校园等“一点一特色”模式。

  同时,市县两级加大督查,分类指导,跟踪督查,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创建单位予以完善。在示范点建设过程中各县(区)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取长补短,有效利用自身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活动。此外,把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一把手亲自抓。市财政安排1300万元资金,各县(区)也安排了相应的创建工作经费,用于扶持和解决示范点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了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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