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542处问题交通设施将整改 欢迎市民来找茬

2015年01月05日 10:14   来源:三湘都市报   

征集不靠谱交通设施

  芙蓉南路新姚路口,信号灯的立杆设置在车道上,妨碍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记者 张洋银 摄

该路牌标志内容不符合国标规范,曾被媒体报道。

 

  湘雅路与蔡锷北路交会处,南北方向红绿灯已损坏,车辆穿梭不止,行人乱穿马路现象严重,十分危险。记者 张洋银 摄

  核心提示

  随着城市建设、道路管制及交通流量的变化,长沙很多交通设施受损,有的已经不再适应新交通变化。长沙市交警支队将针对全市破损、设置不合理、不完善的交通设施进行大清查,呼吁市民积极参与。您身边如有需要完善的交通设施,请第一时间告诉长沙交警或者联系我们。

  明明行驶在直行车道上,头顶却亮着转弯车道灯;本来就不熟悉路况,路牌却躲在茂密树枝后……驾驶员们多多少少都有过被问题交通设施“忽悠”的经历,一不小心本本上的12分就飞走了。长沙市交警支队开展交通设施全面清查,今日起面向社会集中征集意见,如果您的身边有不靠谱的交通设施,可通过长沙交警官方微博,或直接拨打本报热线96258反映。

  交警部门承诺,对于市民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将认真办理,一定及时规范和整改问题交通设施。

  不合理的交通设施欢迎“找茬”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十余名驾驶员,均表示遭遇过设置不合理的交通设施。

  私家车驾驶员何先生每天都会经过芙蓉南路新姚路口,此前由于围挡施工,立杆信号灯设置在南往北方向的车道上,周边只有几块变形的护栏拦着。对于不熟悉路况的驾驶员来说,信号灯变成了“拦路虎”。“要是不熟悉路况,避让不及很容易撞上去。”何先生建议,“现在路口施工结束了,围挡撤了,车道中间的红绿灯是否应该搬到路旁?”

  “广大市民尤其是每天行驶在街头的驾驶员,如果发现不合理、不完善、不规范的交通设施,请第一时间告诉我们。”今日起,长沙市交警支队开放警民互动通道,广泛听取市民对交通设施设置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发现交通标志标线问题,可编辑#交通设施我找茬#通过长沙交警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sjjzd)或csjj122@qq.com进行反映。

  当然,您也可以拨打三湘都市报热线96258,我们将第一时间整理反馈给交警部门,并全程追踪意见和建议的实施情况。

  已发现542处问题交通设施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肖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长沙城区道路交通设施,交警支队已对中心五城区及高新区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共发现存在问题的交通设施542处,其中被遮挡151处、设置不合理122处、已破损112处、其他70处、不规范42处、违规设置39处、施工未恢复6处。

  记者采访了解到,交通设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使用过程中自然磨损、涉路施工结束后未恢复、路面施工设置不合理、路网优化后设施清理未到位及个别企业或设施公司违规设置等。“属于交警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将于近期整改到位。”肖强表示,对于修剪树枝、调整隔离护栏、道路施工等需要与园林、城管以及建设单位等部门协调落实的,长沙交警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摸排整改工作完成后,长沙交警将构建交通设施摸排整改的常态模式,发现问题交通设施及时进行规范和整改,并将根据交通情况变化,对现有的交通设施进行优化和完善。

  互动

  交通标志、标线六类突出问题请您找茬

  1、不规范,即交通标志、标线未使用国家标准设计、施工的。

  例如:标志版面内容与国标不符,指路标志上的英文Rd.写成ru.、lu.等。

  芙蓉区滩头坪路与王家湖口至火炬路王家湖路段、中山路青少年宫前、长沙大道古曲路口等沿线多个路口指路标志不规范,标志牌上道路名Rd.写成汉语拼音lu。

  2、不合理,即交通标志、标线不协调、不统一,存在冲突、错误的。

  例如: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与地面标线不统一,标志位置、朝向不合理,指示标志信息错误等。

  高新区咸嘉湖路平川路口路面交通标线、标志设置不合理,车道指示标志及左转车道为直带左,信号灯直行和左转为分开放行,将对该路口交通信号进行调整;岳麓大道西往东(望雷路至嘉运路段)5块指路标志牌面内容东庆路更名为嘉运路后,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3、已破损,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因破损而无法识别或识别困难的。

  例如:路口人行过街信号灯不工作,地面标线模糊等。

  芙蓉区长星路东岸锦城路段,多块人行横道标志,禁令标志、破损、油漆脱落,字体图标不清,需要维修或更换;蔡锷路中山路东口人行横道线破损,不清晰,需要重新施划;天心区侯家塘高架桥下,由南往北车道线已破损模糊不清,需要重新施划。

  4、被遮挡,交通标志、标线被树枝等其他物体遮挡,交通参与者无法识别或识别困难的。

  例如:芙蓉区人民路东往西梓园路东进口指路标志、解放中路禁左标志和禁止掉头标志等多处被树枝遮挡;岳麓大道下麓景路匝道口禁停标牌被树枝遮挡等。

  5、占道施工临时标志、标线在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撤除调整的。

  例如:芙蓉区五一大道建湘路南段路口,因施工导致地下通道标志方向不合理;天心区芙蓉路涂家冲路口南口新建西路口南北向封闭施工禁左提示牌失效、芙蓉路南湖路口南往北黄土岭车站前禁左指示牌失效,劳动路佳程大酒店施工封闭禁左指示牌失效,需要撤销。

  6、违规设置交通设施的,例如楼盘、酒店、购物中心等违规设置的指路标志等。

  例如:长沙大道沿线违规设置“万家城” 、“万科魅力之城“、“恒大国际广场”指路标志,长万路口东口违规设置“旭辉国际广场”指路标志,红旗路南往北至远大路口南侧指示牌上附设“康桥长郡”字样,应予以撤销。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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