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事实孤儿"纳入保障体系 首批千余儿童受资助

2015年01月15日 15:15   来源:西部网   

  原标题:陕西"事实孤儿"纳入保障体系 首批千余儿童受资助

  “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

  陕西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鲁锋介绍情况。

  今天(1月115日)上午,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鲁锋在“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陕西从今年开始将在兴平市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首批1000余名“事实孤儿”将得到救助。

  据介绍,去年底,陕西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民办发[2014]113号),在咸阳市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困境儿童不是孤儿,但又生活困难,他们被称为‘事实孤儿’,在以往的保障制度里没有包含这部分儿童。”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王连告诉西部网记者,省民政厅在调研后选择将兴平市作为试点,首次将其有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造成生活困难的非孤儿童纳入保障体系。

  据了解,这部分“事实孤儿”主要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贫困儿童。父母双方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王连介绍,首批受到救助的儿童有1000余名,省民政厅专门拨款300万,再加上市县部门的救助专项资金,将给予这些“事实孤儿”生活资助。同时,孩子们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问题,也会得到政府的帮助。

  截至2014年底,陕西省共有13473名孤儿,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2014年下达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023万元。(记者李媛)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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