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稀濒危红木货值逾亿元 主犯终审领刑五年

2015年01月19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黄埔海关19日透露,该海关侦办的“郑云新、邓长贵团伙走私进口小叶紫檀案”日前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涉案主犯郑云新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邓长贵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悉,红木有2科5属8类33种树材,不同材质、批次的估价不同,进口税率也不一样,而印度檀香紫檀(又名“小叶紫檀”)属于红木中的珍品,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列明的限制进口木种。近年来,随着小叶紫檀等濒危珍贵木种资源越来越稀少,其国内价格一路上扬,暴利诱惑之下,少数不法分子甘愿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黄埔办案民警介绍,将珍稀濒危红木伪报为普通木材,或者在普通木材中夹藏珍稀濒危红木,是目前最为常见的高档红木走私方式。仅两个月时间,该团伙就走私进口小叶紫檀近130吨,货值高达1.03亿。

  该案中,郑云新、邓长贵走私团伙就是先将小叶紫檀运至香港,在境外拆装、夹藏后伪报成微凹黄檀,再利用粤港两地车走私进境,然后转手倒卖。整个走私链条分工明确、衔接严密,形成了境外采购、伪报进口、国内运输和销售一条龙。

  2013年5月16日凌晨,黄埔海关根据情报线索开展突击行动,在东莞市塘厦镇一处旧厂房的空地,一举查获正在过驳的粤港两地牌货运集装箱2个,里面装载了35吨微凹黄檀,并夹藏了26.58吨小叶紫檀。

  该关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该案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2014年1月21日,该局对案件侦查终结,将犯罪嫌疑人郑某和邓某等人移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7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24日,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郑云新、邓长贵等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并对其作出有罪判决。至此,一个有组织、有预谋、且分工明确的走私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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