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 加大地方自主性

2015年02月02日 15: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刘祎辰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幅员辽阔的国土,不仅带来了多姿多彩的风土人情,也天然形成了各地迥异的政府财力。经济发达地区税收高,政府财力雄厚;欠发达地区包袱重,税收却往往不足,但无论哪里,社会民生水平的提高,都是政府执政的硬目标。这就需要中央把财政收入进行统筹安排,给予欠发达地区足够的财力支撑。

  像这样钱收上去再拨下来的过程,就叫做转移支付,说白了就是中央拨款。其中中央制定用途的拨款,叫做专项转移支付,其余的叫做一般性转移支付。今天国务院下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明确将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也就是说,中央对地方拨款中,将有更大比例由地方自行决定用途。

  专款专用、专项转移,以往这样的表述在老百姓看来,就等同于一颗定心丸,总觉得只要有专款做后盾,实施效果也就有了保障。事实上,专项转移支付带来的财政专注力也的确对以往的“中国速度”助力良多。但随着专项越设越多,政府财力的蛋糕被越切越零碎,地方政府想要根据实际需求“集中力量办大事”就越来越难。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我们经常说专项治理、专项资金,这种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专项思维,这种专项思维在过去确实有效果。但是都去搞专项,资金就碎了,统筹就没有了,我们现在更强调统筹的思维。另外一般性转移支付更多的通过公式法分配资金,透明度更高,有利于避免“跑部钱进”。

  此外,由于获得专项转移支付需要向上级申请,行政审批色彩较浓。从申报到下拨的一系列流程走一遍,钱到位的速度慢了下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也打了折扣。

  西北某地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实际上我们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特别需要中央资金的支持,但是申报专项资金的时候有一个申报、审核、批复、资金下达的流程,年中我们报上去的项目,长的话年底才下来,因为我们是西北,(年底)就已经到了冻土期了,开工建设就没法建设了,还有一些农业项目,就没办再进行了。资金下拨了以后,会影响它的效益。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此次下发的《意见》明确,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而从近年来公布的预算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占比已经在逐年调高。2012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53.3%,2013年这一数据达到57.1%,到了去年,已有58.2%的中央对地方拨款,不再指定用途。

  如此一来,地方对中央拨款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将逐步加大,有利于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支出。但如果你以为《意见》是要把财政资金的使用责任更多的交给地方,那可就错了。因为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的背后,更大的原则在于对中央和地方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厘清。该地方花的钱,地方以后可以更自由的花。但反过来,不该地方花的钱,中央本级将直接完成相应的支出责任。

  刘尚希:以前对转移支付更多关注的专项,而这一次是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调整和支出责任的明晰,提高中央政府履行事权的支出责任,可以由中央管的事,中央就直接花钱,进入中央本级支出,能做的就中央自己来做,不要交给地方。

  厘清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及支出责任,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但由于改革起步不久,这项工作还在持续推动当中。其中该如何界定?财政部部长部长楼继伟做出了解释:

  楼继伟:不同级别政府的职能,就叫做事权,我们要发挥每一级政府按其本身的能力应该发挥的作用。我们说一半国家是全域外部性或者跨域外部性的,都应该是国家事务,比如说边境事务。涉及到元素跨域流动的事务,比如说养老保险,有的人进了城了可能又不太适应,又挪到其他地方,或者又回乡了,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应该是个国家事务,交给市、县、省就很难接续。还有一个是保持市场统一公平的事务。

  也就是说,今后属于中央委托事权的项目,可由中央直接实施的,原则上列入中央本级支出;属于地方事权的,则进入一般性转移支付。那么,还有一些是中央和地方共同完成,这类资金该怎么办呢?答案是,这些则仍需以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带着帽子”指定用途的下达给地方。但数量和规模上,将受到严格控制。对此,《意见》明确未来原则上将不再新设专项转移支付,对已有项目也要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刘尚希:设立专项他不是一直都需要设立,是在某一时期,特定的条件下设立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因为现在缺少评估机制,使得一些专项长期存在,资金使用的绩效低。而且我们现在专项涉及面的过宽,有的就是撒胡椒面,导致效果也不好。所以堆着一些要评估,逐步退出。

  除了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专项转移支付当中,未来还将包括一部分有中央委托项目,以及引导类、救济类和应急类的项目。以往,专项转移支付往往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往往不堪重负。对此《意见》明确,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中央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是,不得要求地方项目承担配套资金。

  刘尚希:以前对于中央各个部门的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是又恨又爱,爱是因为它增加了地方的财力,担心呢是因为拿不出钱来配套。以前不分地方还是还是中央的事权,只要专项转移,就要地方配套,实际上从道理上讲是讲不通的。现在取消配套,也就是让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各归其位。至于还有一些共担事项,中央出一点钱,地方也出一点钱,不属于配套。

  事实上,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和项目已经在缩减。2014年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有220压减到150个左右,而2015年的预算大账本,这个数字还将进一步缩减。对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缩减,《意见》特别提出,要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财政资金对于市场机制的干预,对于确需扶持的,可以研究用税收优惠政策替代专项。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我们现在很多支出相当于行政审批,给谁不给谁是一个问题。但是通过税收,减税或者免税,更公平,更加普惠。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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