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挖地下室 房屋鉴定结果:承重构件未损坏

2015年03月17日 17:24   来源:羊城晚报    

  相关房屋鉴定单位已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102房对其室内地下架空层回填土进行开挖,地下室开挖深度1.8-2.2米,导致大楼出现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首层室内地面与原室内地面相比,地面标高降低约250毫米,地下室预埋的污水管出现破损、渗漏,导致地下室出现积水现象。所幸的是,业主在开挖架空层时并没有对地下室内的混凝土柱、梁等承重构件进行拆除,未发现有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损坏迹象。因此,评定该房屋为一般损坏房,应尽快对该房屋首层截面高度削弱的混凝土梁进行加固处理。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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