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滴滴专车司机告客管办 或将成"专车第一案"

2015年03月18日 09:22   来源:大众网   

  

  1月7日下午,青岛市运管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辆本田雅阁专车。(齐鲁晚报资料片)

  日前,济南一名28岁的专车司机陈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他的诉讼对象是给他开出20000元罚单的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目前这一诉讼请求还在等待法院的受理,本周五或能确定是否给予立案。如获受理,该案将成为全国“专车第一案”。

  17日,陈超告诉媒体记者,他此次起诉主要指向济南市客管办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暂不涉及专车的合法性。

  据陈超介绍,今年1月17日,他从济南八一银座附近拉着两名乘客去西客站,到站下车时,客管办的执法人员过来问,是不是打车软件过来的,当时他说过来送朋友,乘客也表示他们是朋友关系。可在执法人员的盘问之下,乘客为了赶火车改口说是打专车过来的。一番询问后,客管办把车开走,给了陈超一张暂扣单。

  “当时我和乘客都没有签字,仅凭一份口供就能处罚吗?”陈超心中存疑。“他们对非法营运的金额也没有认定。”陈超还说,执法人员只是问了一下乘客,乘客说了一个数,其后没有现场认定金额。实际上,双方并未当场结算,乘客是两天之后付款的。既然当时没有付款,执法人员凭什么能够认定存在交易呢?

  轿车被暂扣之后,陈超不服处罚,申请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之后大约三天,他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这次听证会,陈超并不满意。“没有引入第三方的听证会,到底有多少意义?”陈超说,在收到听证通知时,上面说的是公开听证,他还叫了几家媒体记者见证,但是等到听证会当天,客管办的人员称,听证会不对外公开,只允许陈超和他的代理律师参加。

  “听证会为什么不邀请第三方人士,比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或者普通群众也行。”陈超说。

  对于该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当事人第一次只寄了起诉状,没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所以又让他们补充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院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目前正在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济南市交通局:违法事实没有疑义

  1月7日,济南正式叫停专车,对专车业务按“黑车”查处,当天便查扣了四辆专车。随后,济南市交通局对四辆专车做出了罚款两万元的决定。而济南市交通局回应查处专车的依据为《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而对于专车司机起诉济南市客管办的行为,济南市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早就知道此事,并进行过一次听证会。“听证会上专车司机提供他们的证据,客管办执法人员提供自己的证据。”该工作人员称,“这不是面向社会的公开听证,是我们内部进行的。”该工作人员称,客管办认为专车司机有支付凭证,违法的事实没有任何疑义,最后才给专车司机下的处罚决定。

  而对于有没有现金交易的事实,交通局工作人员称,虽然当天的记录没有,或者当天的交易没有完成,但它之前有,从证据上来说是没问题的。

  辩护律师:2万元金额不小 证据必须充分

  北京文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谦是陈超的辩护律师,他于2月27日向济南市中区法院投递过起诉状,而且他也确定市中区法院收到了。随后,3月3日又投递了一次。此前,李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讲的话,对方提供的视频资料里面相关人的口述,并没有确切地证明陈超收取了乘车费用。

  “济南市客管办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陈超有收费的行为,这只是他们的推理。”李律师称,2万元是金额不小,济南客管中心程序必须得严谨,证据必须充分“上次在听证会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做出这么个处罚决定。”在李律师看来,现在国家对专车都没有系统的政策,济南客管办行政干预痕迹非常明显,执法太随意。“我对案子的期望就是,希望借助这个案件推动国家专车政策的出台,市场行为就要用市场手段解决,而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行为是非常不明智的。”李律师称。

  其他声音:

  律师分析:按现行的法律和政策 专车司机败诉可能性较大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亮分析,陈超应该是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要求有关部门撤销对其的行政处罚。虽然目前对于专车的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规章,但“对于非法运营车辆的界定还是比较明确的,非运营车辆如果免费搭载乘客,这没问题,但如果为此收取了一定费用,这本身就涉嫌违法。”王新亮说。如果被起诉部门具备行政处罚权,则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政策,陈超败诉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有业内人士认为,无论诉讼是否被受理、受理后的判决结果如何,这对济南甚至全国在专车管理、规范和处罚方式上都是一种触动。目前对于如何真正规范专车的运营行为并没有具体的规章可遵循,而乘车人的权益需要更好地维护有关部门应尽快拿出办法。

  对话司机:

  “认罚”是因为需要车 起诉是希望执法规范

  “我需要说明一点,我并不是因为自己是专车司机才要做这件事,而是因为我对济南市客管中心作出的处罚不满。”17日晚,记者辗转联系到陈超时,他表示:“我总觉得有些该争取的,还是应该争取一下”。

  对于记者提出的“既然不认同有关部门的处罚为什么要认罚”的问题,陈超坦言,“认罚”是因为需要用车,提起诉讼是因为不认同处罚结果。当时临近年关,无论是工作和生活他都需要用车;另一方面,专车方面答应替他交罚款,只需他每月保持接100单以上就可以,“这也是我现在还在零星接单的原因”。

  “我并不想站在专车一边,或者是对立面,我只是觉得好的事物应该给予的是合理规范。”陈超说,他成为专车司机,也是因为他曾尝试打专车,并感受到了便捷和舒适。在他看来,他们只是在出租车无法提供服务的方面给予补充,“或许因为此前专车大量的返券,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冲击,但这应该只是一时的,总会回归理性。”

  对于是否能立案、如立案是否会胜诉,陈超表现得很平静,“这些我并没考虑太多,如果能够某种程度上推动他们更规范地执法,我觉得就够了。”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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