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深沿海高速疲劳驾驶致6人死亡司机获刑6年6个月

2015年04月08日 2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严初 卢思莹

  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向媒体通报惠州大亚湾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宗发生在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司机因疲劳驾驶致6人死亡案,被告人郑某当日被判刑6年6个月。

  2014年1月16日17时10分许,被告人郑某驾驶渝FKXX06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深圳往汕头方向37公里+340米处(惠州大亚湾)时,因疲劳驾驶致车辆失控驶出右侧路外,与路边交通标志牌立柱碰撞后起火燃烧,造成被害人黎某、谭某等6名乘客当场死亡,被害人刘某明受伤,小型普通客车烧毁及公路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郑某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在过度疲劳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且遇事临危措施不当,对事故发生存在全部过错,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6名被害人不负此故事的责任。

  惠州大亚湾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过度疲劳的情况下,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6人死亡、1人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被告人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之规定,判决郑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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