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那头的“她”声音软糯、肤白貌美,而现实中的他声音粗嘎,分明是个男人……看到这里,“看官”们应该都能明白,有人在利用网络假扮“女神”招摇撞骗,而现实却真有14个“天真男”,不堪“假女神”色诱,傻傻将一笔笔上门服务费、防性虐待押金、吃药(避孕药)费汇了过去,最后知道真相的他们可谓是“哭晕”在厕所。
92年出生的小林是海南定安人,初中读了两年就辍学开始打工赚钱。2012年来到海口,没一技之长却挑三拣四,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14年6、7月份,小林上网时看到了有人在冒充卖淫女骗钱,想着“这个法子来钱快,成本低”,而且“被骗的即使知道被骗了又能怎样,自己是招嫖的,又是通过QQ匿名交易的,能拿我怎样”。
小林认为这是绝佳的生财之道,于是准备好多个QQ账号,租来服务器挂上QQ,并准备了银行账号用来收钱。为了吸引人,小林将QQ头像设成美女图片,起了一些比较有诱惑力的名字,如“海口妹子”,将资料备注栏里填上“本人做兼职,可上门服务,有需要请联系”的话语,让“客户”一看就能明白这是招嫖的QQ号,等有人上钩了,小林就骗说可以提供色情服务,如有需要可以上门服务,但要支付两百押金。
为了增加可信度,小林还找来小王一起合伙,如果对方有疑虑,小林就让小王给他们打电话。对方一听小王甜甜的声音,就瞬间打消了疑虑,一般都会乖乖把两百块钱打过去。
等两百块到手了还没完,小王还继续找借口骗钱,而价位也各有不同,如为了保证不虐待、殴打上门的卖淫女,要求交保证金,一般是1000人民币,如情趣内衣、卖淫工具则要交1000元—2000元。
除了自己“开工”,小林还通过“加盟”的方式发展了一批合伙人,通过传授诈骗技巧、提供QQ号、提供银行卡等服务,从合伙人诈骗金额中抽走一半的“酬劳”。
然而就是这样不靠谱的卖淫方式,仍让很多天真的人上了当,仅公安机关侦查法院认定属实的就有14人,其中最多的一名被害人被骗了10800元,包括卖淫女出门打扮的服装费用、道具费,吃药钱(避孕药)等等,最后知道真相的他眼泪掉下来……
近日,经义乌法院审理,小林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而小王及其他合伙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到拘役六个月的刑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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