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者逾5.7万人

2015年04月29日 13:58   来源:天山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方章荣介绍情况。

    4月28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获悉:截至2015年3月31日,新疆2014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达到57404人。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三个所得项目的申报人次占到总申报人次的98.4%。

  据悉,2014年全区累计征收个人所得税1,196,693万元,同比增长11.7%,增收125,789万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地税机关征收的各税种中位列第二,仅次于营业税收入。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三个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占到总应纳税额的95.2%。

  从新疆纳税申报情况来看,申报人数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昌吉、巴州、伊犁、哈密等地,从申报行业来看,如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制造业这五个行业的申报人数占到总申报人数的65.7%。

  据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方章荣介绍,申报收入在12万-50万元的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94.2%,其应纳税额占总应纳税额的48.4%;申报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5.8%,其应纳税额占总应纳税额的51.6%。

  方章荣总会计师提醒,目前2014年度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还未进行纳税申报,应尽快到所属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如未按期申报的,税务部门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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