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处长现象”:是“隐形越权”还是“处长依赖”?

2015年04月30日 22:33   来源:新华网    岳德亮 范春生

  是“隐形越权”还是“处长依赖”?——专家学者和企业主眼中的“处长现象”

  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常常半夜拿到特急文件立刻就批了,但有些部门、地方的文件却经常在那里原地“转圈”;部长们参加的国务院常务会已经讨论通过的一些政策,现在却还“卡”在那儿,让几个处长来“把关”……

  处长一支笔,“空间”大无比

  处长职位虽小,但处于权力运行的关键位置。其不作为、慢作为,严重损害发展环境。而一旦权力不被约束,则是失控,成为“小官巨贪”,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处长还没回来。”“处长休假中。”“处长出差了,慢慢等。”……不少网友将自己办事过程中得到的答复晒到网络贴吧中。“卡”在处长环节的事情,网络上和现实中并不罕见。东部沿海某发达省份的一位企业家说,几年前企业准备上一个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燃料乙醇的项目,过了三年多都没有审批下来。“我们多次联系均遭到推诿,结果都一样。”

  多位接受采访的企业家表示,处长一支笔,“空间”大无比。一位企业主对记者说,一个处长就导致一个项目拖了很长时间,或者拖黄了的事,太多了。

  与一些处长不作为、慢作为相比,失控贪腐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同样严重。去年9月16日,国内最大金额保障房贪腐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新的主要犯罪情节,就发生在担任分管保障房建设的杭州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处长期间。

  “揽政”导致“懒政”?

  处长虽然官不大不小,位置不上不下,但是在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却不容忽视,他们的才干与品德直接影响着行政效率、社会效率。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周维强说,对于处长“揽政”的现象,可以看作是机关治理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内部事务”,但因为它有广泛的外部效应,所以被社会公众所注目。“处长现象”之所以成为一种上至总理批评、下至民企吐槽的“机关病”,就在于它已经不只是程序是否冗余的问题,而是权力结构是否倒置、处长是否“隐形越权”的问题。上级领导都同意了的事情,最后还要请处长“把关”,正是“处长现象”的基本表现,其核心还是权力滥用。

  政策制定、政令执行中频现的“中梗阻”甚至越权的现象,既有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也有人为的因素。浙江一省直机关的处长表示,制度设计上的诱因突出表现在行政管理环节多上,人为因素则更多,比如服务意识不强,比如“吃”“拿”“卡”“要”并以此体现自己手中权力的重要性。本应由上层来拍板的事情,最终却由“处长”们决定,位轻责重,又缺乏有效的监管,容易尾大不掉,滋生作风和腐败问题。

  辽宁省社科院哲学研究所所长张思宁、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等认为,“处长现象”如此受重视,还折射出一些机关部门的“处长依赖”,比如有些领导一旦离开“处长”就心里没底,以至于到哪里开会、汇报都要带上处长,这种状态也容易倒逼滋长“处长现象”。

  厘清权力阳光流程 严格监督机制

  遏制“处长现象”,需要深入落实简政放权,“阳光”权力流程,严格监督机制,很多权力关口才会随之取消,这种“现象”才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加快推进,而逐渐消失。

  采访中,一些企业界人士表示,“处长现象”说明处长手中掌握着资源,这些资源给不给、给谁、给多少,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相关权力没有完全在阳光下运行。

  “行政审批制度还有待完善,目前很多行政事项还被无形的手所操控,使得处长的权力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佑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说。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任文松、辽宁省律师协会会员陈宝龙等法律界人士认为,应对“处长现象”,关键在于政府权力的制约,可以通过相应的立法对各级机关和部门的权力(包括权力大小、行使权力的程序和具体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将有关政务处理的过程、结果公开,并界定各层级官员的职责。

  杨建华等还建议,“中梗塞”会导致政策出台缓慢,也会导致政策执行变样,继而引发干群关系疏间。这种“机关病”对于改革开放稳定而言是块“绊脚石”,必须搬走。在“阳光”权力流程的基础上,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严格的监督机制,将政府内部的考核约束和公众的评价监督结合起来,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进行全方位规范。(“中国网事”记者岳德亮 范春生)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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