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宜昌每立方米0.8元

2015年06月09日 0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目前,我市收费标准为0.8元/立方米。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8元/立方米,该标准自2007年开始实施。记者随后从市供水公司了解到,居民用水价格由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组成,“目前还未接到污水处理费调整的通知,仍按原标准收取”。三峡晚报讯(记者邓明明)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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