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院首次在一审所在地公开审理民事案件

2015年07月29日 21: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小红

  山西省高院首次在一审所在地公开审理民事案件 接受社会监督

  中新网太原7月29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首次在一审所在地太原市古交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古交市民因民事纠纷在古交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随后,被告仍不服,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29日上午9点,这起民事纠纷案在古交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省社会各界人士及古交市当地民众近100人旁听了该起民事案件的审理。

  案件审理结束后,旁听审理的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樊云慧告诉记者,山西省高院首次尝试在一审所在地公开审理案件,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好的约束或者监督相关办案人员;其次,山西省高院这种公开审理方式,对该省下级法院会起到示范作用;而普通老百姓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不仅可以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自己拥有的权利,而且在亲身感受和监督后,也会逐渐树立对司法权威的认可。

  “之所以要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案件的进展,了解法院的审理情况,使法官在阳光下审理案件和行使审判权,确保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山西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段艾生说。

  目前,该起民事案件仍在审理中。(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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