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7家水上乐园:票外收费、卫生安全问题多

2015年08月03日 14:21   来源:新华报业网   

  炎炎夏日,水上乐园成了人们避暑的好去处。不过,3日省消协发布的消费调查显示,部分水上乐园号称“一票通”却存在另加费用、环境卫生及安全保障不够到位、园内物价普遍高于园外等问题。

  此次调查对象包括南京江宁水魔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谷、常州中华恐龙园水上世界、连云港连岛大沙湾海滨浴场、苏州乐园水上世界、徐州“加勒比水世界”、扬州海浪谷水上乐园七家。

  号称“一票通”,实际额外收费不少

  调查发现,各地门票价格差异很大,且部分水上乐园对儿童老人及学生相应弱势群体并无明显优惠,同时上述水上乐园的门票名义上是一站式入园,持票游遍所有项目,但调查后发现情况并非如此。比如,徐州加勒比水世界中要享受SPA阳光吉普岛泡泡风情温泉还需在园外购票处交纳19元,且如果在园内充值价格则为29元;南京南京江宁水魔方防水手机袋也要收取38元的费用。还有各种收费项目或者须购买的配套设施,不胜枚举。此外,大部分的水上乐园消费者使用储物柜都需要交租金10-30元不等。

  消协认为,消费者入园时所购买的门票,既然商家宣称为一站式门票或者通票,那么雨衣、皮筏、泳圈、淋浴、储物柜等属于水上乐园游玩项目应需的基础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的提供本来就属于经营者的责任,不能以此变相收取费用。商家在宣传时表示门票为一站式门票,所有开发项目免费游玩,入园后才发现经营者以各种名义需要消费者另加费用,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水上乐园商家应对这种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整改。

  环境卫生不达标,安全保障措施不足

  水上乐园绝大部分项目主体为水,若水质卫生情况得不到保障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调查显示多家乐园水质较清,工作人员定时清理水面的漂浮物,但水底杂质较多。不过,消协调查也发现,徐州加勒比水世界采取用电子公示牌的方式,将气温、天气情况、泳池水温、PH值、浑浊度、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项目公示,并将国家标准一并对比公示,给广大消费者行使知情权。消协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其他水上乐园经营者借鉴。

  水上世界包括很多高层娱乐项目以及刺激性较强的游戏,调查中发现,经营者只是在票面或入口处设置“游客须知”等字样,但在风险性较大的游戏项目醒目处没有设置特别禁忌提示,并且在过多人员排队等情况下缺乏有效的疏导和标示,夏日多高温天气,长时间排队过程中皮肤易晒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协建议可采取喷洒水雾等方式加以改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园内物价普遍较高,部分基础商品并不售卖

  去年消协组织的消费调查中发现,很多园区在游客进入时检查,不准游客携带食品饮料,官方解释为防止污染水质。这次的消费调查中并没有发现这种现象,说明乐园经营者接受了消协约谈建议,做出了改进措施,值得肯定。但就去年提出的另外两个问题,似乎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园区内物价过高,远高于正常价格数倍,调查发现所有园区内商品的售价基本为园区外售价的两到三倍,如常州消费者体验购买了500ml可口可乐价格为8元一瓶,而超市相同商品为3元。二是园内商家部分基础商品并不售卖,例如,廉价且实惠的矿泉水,在部分水上乐园并不出售,相反只售卖价格较高的各种饮料和果汁。

  消协表示,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商家应提供更多种类的商品,更何况消费者来水上乐园难以提前购买和携带大量商品,进入园内后又不能再出园购买,同时许多老人儿童、糖尿病患者不适饮用饮料或果汁。在这样的困境中,希望园方能‘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提供实惠廉价的商品,让消费者能真正自主选择。

  发票开具有待规范,经营者不主动提供

  消费者在购买门票、租赁储物柜等消费行为时,园方均没有发票提供。一般消费者都是作罢,消费调查者在体验调查时询问售票人员关于发票事宜,称现金购票可在售票处打印,但仅限门票的消费发票。

  发票的作用对于消费者一方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凭证,消费者可以凭借发票在法定条件下退还或者返还所购到的商品。对于卖方、提供服务的一方,发票是卖出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凭证,是记录这种商业活动的原始凭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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