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阶梯水价听证会:仅一代表对两方案均提出质疑

2015年08月29日 11:07   来源: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关注兰州阶梯水价听证会:14人“听证”:3名经营者赞同方案一 10名代表赞同方案二仅一名代表对两套方案均提出质疑

  

  来耀明(经营者)

  

  王建新(经营者)

  

  曾杰(经营者)

  

  孙三祥(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关利河(消费者)

  

  朱子俊(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张建(消费者)

  

  侯洪波(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

  

  艾荣(消费者)

  

  王金贵(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朱文虎(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

  

  郭承东(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张国栋(消费者)

  

  吕承洋(消费者)

  28日的听证会上,应到听证会参加人15人,实到14人(其中消费者代表魏季平因故未到现场)——兰州市各区消协以及群众组织推荐的消费者6名,分别为:艾荣、吕承洋、张国栋、魏季平、关利河、张建;经营者3名,由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分别为:来耀明、王建新、曾杰;专家学者2名,分别为: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孙三祥教授、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贵;与定价项目有关的利益方2名,分别为: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侯洪波、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朱文虎;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听证会参加人2名,分别为: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郭承东、兰州市政府法制办朱子俊。

  在听证参加人发言环节,来自威立雅方面的3名经营者代表赞同听证方案一,有10名听证代表则都是倾向于方案二,现场仅有一名消费者代表吕承洋,在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表示既不同意方案一,也不同意方案二。

  3人赞同方案一

  来耀明(经营者)

  来耀明表示,第一,关于阶梯水价,国家有指导意见,甘肃的国家指导意见是人均2.6立方米来核定第一级水量。第二,此次物价局搞前期调查过程中,五化建小区目前是完全实施了一户一表改造,以表来进行单户计量。根据样本测定下来,户均月用水量为6.4立方米,根据这个样本,8立方米完全覆盖了这个平均值。第三,兰州市属于严重缺水城市,取水量每年是有严格控制的。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方案在保障大部分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起到抑制过度用水、浪费用水的目的,这是阶梯水价设计的初衷。

  来耀明还建议,目前兰州市虽然规定,“未实行一表一户的合表用户,暂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这一规定原则上很明确,但具体执行上应该细化,时间上应该有限定,价格标准也应该更明确,便于操作。

  王建新(经营者)

  王建新表示,根据整个兰州市历年统计资料显示,百分之八九十的用户一个月平均用水量在7吨左右,个别家庭会超过这个标准,从这一数据来看,第一方案比较合理。好多老市民都误以为阶梯水价听证会是不是要涨价?其实,阶梯水价的实施和百分之八九十老百姓都没有关系,只要低于一级用水量这个标准,水费支出和之前没有什么变化,高于基本用水量的部分,是属于高档消费,实施阶梯价格制度的目的,就是超出使用量的人就得多掏钱。

  曾杰(经营者)

  曾杰表示,第一,阶梯水价是符合国家政策的重要工作,国内许多城市已经先行执行了阶梯水价,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二,阶梯水价的制定是经过科学的测算,再加上行业的合理建议,结合本地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习惯等,是在满足大多数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情况下测定的。第三,兰州虽然有黄河,但实际是资源型缺水城市,方案一最大限度地引导市民进行理性用水,节约用水,限制非理性用水,能起到这个作用。

  10人赞同方案二

  孙三祥(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孙三祥表示,目前,随着城市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的改变,在用水量上也在逐步加大,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阶梯水价制度过程当中充分地考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希望能够将第一级水量适当扩大一些,二、三级水量也都能适度做相应调整。在宣传方面,对广大市民多介绍各项水质指标,告诉大家什么样的水好,什么样的水不好,另外,还希望威立雅能够将整个的水处理过程对老百姓有所介绍,让大家评判起来更加客观。

  关利河(消费者)

  关利河表示,目前,天气比较炎热,居民用水量比较大,建议将方案二中的第一档用水量能否再增加一些,同时,希望针对低收入家庭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让他们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饮水质量,不要再出现居民用水质量不合格,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

  朱子俊(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朱子俊表示,现在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执行阶梯水价后,水价是不是要普遍上涨,个人认为,第二套方案比较合适。

  张建(消费者)

  张建表示,他从网上查了很多资料,了解到周边城市一般都是人均3立方米水,建议将居民家庭定为三口之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兰州随着季节的变化,夏季比较热,气温变化大,水量能否宽裕一些,有个前瞻性,每个人按3立方米来制定,保证正常的用水。另外,张建主要说了水质的问题,建议政府、企业管好水,给广大市民提供可靠、放心的水。

  侯洪波(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

  侯洪波表示,建议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具体修改方案当中的两处,第一处是在保障方案当中,“一个居民住户居住证或一个水表对应一户居民,超出4口人的家庭,可持居住证明或社区证明到水务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用水量增加2立方米。”建议将其改为每增加1人,用水量增加3立方米。

  艾荣(消费者)

  艾荣表示,据她调查了解,多数市民认为每月的家庭用水量在10立方米左右,10立方米基本上可以满足3口之家的水量。但正是基于此原因,她建议,将多人口家庭应该规定为超出3口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应该增加用水量3立方米。最后,他提议,居民在关心水的价格之外,其实更关心水的质量,建议有关部门提高居民用水水质,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王金贵(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王金贵表示,兰州市的卫生条件和生活水平以及居民生活习惯,在用水上也能体现出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在制定用水量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未来用水量提高的这一部分。据他调查,好多家庭月均用水量在9到10立方米,而他自己家里每月的用水量大概在12立方米左右,建议将各级用水量需求适度提高。

  朱文虎(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

  朱文虎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希望用水量可以多一些,而从政策执行者的角度来说,又需要引导市民节约用水。他比较赞同方案二,第一,他认为,在目前居民平常的生活中,还是有很大的节约用水的空间;第二,企业要保持适当的运转,必须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供水企业也不能年年亏损,这样最终受到影响的还是普通市民,他也愿意多掏一部分钱,增加企业的收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第三点,方案二对大部分居民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据他了解,10立方米的月均用水量应该可以满足80%到90%家庭的用水。

  郭承东(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郭承东表示,据他不完全统计,南方城市平均第一级用水量每户每月为19.6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下来是12.14立方米,大多城市第一级用水量都是高于10立方米的,他赞成第二套方案。另外,根据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城市用水标准,甘肃每天每人是85-140升,折算成每月每户7.752-12.768立方米,这个标准是三个人的家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建议第一级用水量确定10.26-12立方米,满足居民需求,同时,他建议,在三口之家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增加3立方米用水量。

  张国栋(消费者)

  张国栋表示,居民用水消费除了价格之外,消费者更关心的是质量,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和供水企业加强水质监测与生产管理,重视水的质量,让消费者用上安全、放心、高质量的水。

  1人对两套方案均持否定态度

  吕承洋(消费者)

  吕承洋表示,其通过调查发现,大家都一直拥护城镇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但同时,人们又怕实行阶梯价格成了借机涨价。他在仔细研究方案后,既不同意方案一,也不同意方案二。

  吕承洋说,第一,《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是13年前制定的,13年后是否还能符合当下用水标准。如果按这一标准计算,每个人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那么四口之家第一级用水量应为10.4立方米,而此次两套方案中,第一级用水量均低于10.4立方米,这一标准是否合适?

  第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提出,各地可结合近三年当地居民实际用水量做出适时调整,对此,我们是否有科学的数据支持,证明兰州每人每月用水量仍停留在2.6立方米的水平?

  第三,城市用水统计表调查中的阳光家园、仁恒国际、鸿运润园三个小区是2002年以后建设的,根据物业反映,这几个楼盘多是三口之家,第一级用水量分别为10.3立方米、13.25立方米和12.25立方米,按三口之家计算,每月人均用水量超过2.6立方米。所以,对于两个方案中第一级用水量是否能覆盖80%的用户,他持怀疑态度。

  第四,听证方案一与方案二中的第二级用水量跨度不一样,方案一中第二级用水量为8到10立方米;而方案二中第二级用水量为10到13立方米,为何跨度不一样?

  吕承洋建议,让用水量实现结存使用,并对节约用水大户进行奖励等。同时,他还表示,方案中规定对超出4口之家,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2立方米,这是否能按照国标进行,增加3立方米。

  吕承洋最后说,作为80后消费者,我们更大的关注点不在于水价方面,我们更大的关注点在水质方面。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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