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绕城公路内将不再 设二手车交易市场

2015年09月07日 16:32   来源:扬子晚报   

    针对鱼龙混杂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南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交易市场和中介做出了详细要求,并明确绕城公路内不再新设二手车交易市场。这一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在南京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具体的场地规模有了明确标准,该办法要求:市场性质用地原则上不少于30000平方米,其中固定营业交易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展示场地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具备配套服务功能齐全的设施,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交易过户、车辆转移、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这次办法强调,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本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发展的要求。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本市绕越公路之内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为了解决二手车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办法明确:交易违法车辆的相关人员、机构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这次办法对于二手车鉴定机构的设立也做出了详细规定。办法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不得以本企业名义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在本市设立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其中高级旧机动车评估师不少于2名。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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