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河南农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2015年09月09日 00:00   来源:河南日报   

  □雷瑛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提出积极利用国际市场资源,促进优势产品出口。2014年,我国各类粮食产品进口突破1亿吨,达到1.042亿吨,其中包括大豆、大米、小麦、玉米等,仅仅依靠国内产出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农产品需求的增长,因此,借助“一带一路”的东风,鼓励我国农业走出国门,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这对于我省农业的对外投资合作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

  河南是农业大省,在农业人才、技术方面优势突出。目前,河南在农业方面拥有6个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11家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6家涉农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农产品年进出口总额达到25.3亿美元。同时,农业是“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的首要发展目标,合作要求强烈。“一带一路”战略包含的区域有60多个国家,其中61.9%的人口属于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国家,增加农业产值是大多沿线国家政府的主要目标。

  从目前来看,河南农业扬帆出海成绩初显。近年来,河南省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等国在良种繁育、畜禽养殖等农业领域已经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共同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但也应当看到,我省农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合作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首先,农业企业资金压力大。农业投资多属于投资量大,回收期长的项目,对外农业投资更是如此。其次,河南农业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经验不足。最后,河南农业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人才匮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农业走出去的步伐。在此情况下,我省农业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确立中亚各国为重点合作对象国。从目前农业契合度和合作便利条件考虑,我省农业合作的重点对象不是人口相对稠密的东盟诸国,而是中亚的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这五个国家。这五国对河南而言是最有开发潜力的区域。首先,按照国家发布的“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所指出的,“一带”在建设运行的初始阶段,主要涉及的地域范围是中国及中亚各国,未来会逐步扩展。可见,中亚地区是战略的先期领域,这意味着中国与中亚各国之间的贸易便利化将比其他地区发展更快,对外贸易环境改善也会更加明显;其次,中亚和河南也有新欧亚大陆桥这一铁路动脉相连,郑欧班列便途经中亚五国中的哈萨克斯坦,因此中亚与河南进行贸易往来、投资合作具有良好的条件。最后,中亚主要的五个国家地广人稀,农业生产落后,属于传统农业范畴,与中原农业存在较大差距,与河南存在较大农业合作空间。同时,河南与中亚等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合作基础,展开农业合作也相对容易。

  二是统筹制定农业“走出去”整体规划。“一带一路”是一个长期战略,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更具有长期性。虽然面临一个较好的历史时机,但依然应当有一个整体规划,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和重点,充分考虑当地资源优势,并能够结合当地市场、国际市场和中国国内市场的需求,做出完整的规划。这个规划不仅仅是农业“走出去”规划,农业上下游产业链的投资都应纳入到农业“走出去”的整体布局当中。目前河南省农业“走出去”虽然有一定基础,但多为农业技术交流合作和示范园区建设,农业产业链还远未形成,因此,要制定规划,在农业科技园区的基础上,扩大合作范围,鼓励省内企业向加工、物流、仓储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以及种子、研发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关键领域投资,提升投资层次,这样,不仅有利于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的大型涉农跨国企业,而且先进的现代农业体系也更容易得到东道国的认可和支持,保证农业“走出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强化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引导与服务职能,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的引导作用和服务职能应表现为:一是利用政府的信息优势,为国内外企业搭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贸易企业可以了解国际贸易惯例,寻找适合的目标合作对象,找到可信的资信评价机构;投资企业可以了解到当地的经济、法律、习俗,甚至宗教文化情况,并找到适宜的融资渠道。通过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行为导航,帮助企业尽快融入当地经济生活中去。二是政府定期举办国际农业交流活动,或者组织有对外合作意向的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交流洽谈活动,为扩大投资交流面、增加合作机会创造条件。三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一带一路”战略宣讲活动和海外贸易投资趋势讲座,帮助企业了解“一带一路”战略的最新进展,国家在融资渠道、贸易便利化等关系企业发展前景的领域有何新举措,使企业了解并受益于河南不断优化对外开放条件,使企业敢于主动出海。⑥6

  (作者系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教授)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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