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报记者 刘长海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随着一批制度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区内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环境不断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初步显现。
审批效率提高75%
目前,天津自贸区三个片区全部建立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及权限能下放的已全部下放,实施“一颗印章管审批”。目前企业设立、贸易服务、资质资格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自贸试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建立了综合受理单一窗口,实行审批全流程便利化服务,审批效率提高了75%。
外商投资备案一天办结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权比例、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准入限制,降低了门槛。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实施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制,对“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以外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对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要件、办事流程进行了梳理,纳入自贸试验区网上审批系统,对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备案,要件齐全情况下,实现备案一天办结。
国际贸易更加便利化
天津海关先后出台三批29项通关便利化措施,天津检验检疫局先后出台三批24项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大幅提高通关、通检效率。
建立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于“互联网+”的理念,单一窗口实行免费报关,凡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的企业,免交报关信息传输费,企业每票报关单可减少15元的费用,一年可为进出口企业节省3000至4000万元。目前,已有千余家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开展业务。自贸区跨境电子商务实现突破,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全面展开,启动平行汽车进口业务。
新开立结算账户7210个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上报国务院,其中包括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许多非常有含金量的金融创新举措,已获国家同意,正式批复将在近期下发。
探索实施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等大型设备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制度,实施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备案限时办结制度。
截至9月底,天津自贸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7210个,资本项下外汇账户149个。
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
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自贸区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分别对应绿、黄、红、黑不同颜色进行醒目标注,面向社会公示,实现基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市场监管。
建立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制度,对信用风险等级为良好的市场主体,实行以“双随机”(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京津冀通关通检一体化
推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八项举措。在京冀地区设立10个无水港,实施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整体通关物流成本减少近30%。实施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通关时间较改革前平均每批货物节省0.5天,每标准箱为企业节约物流成本120元,口岸快速放行率达88%,口岸通关效率提升了75%。建立跨省市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统一平台,京津冀三省市国税、地税部门建立统一互联网办税平台,实现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
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
市政府出台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滨海新区法院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成立了自贸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发展的司法解释,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创新的规范保障引领作用。建立了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执法体制,健全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服务。
同时,在市人大支持下,起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后,将报市人大常委会,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