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85万亩

2015年11月04日 1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丰宁11月4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林业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按通知要求,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将实施2015年退耕还林工程0.85万亩,此标志丰宁正式开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包括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非基本农田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与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比较,新一轮政策有较大改变,一方面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不再限定还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以供农民做出选择,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补助政策发生变化,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分三次下达,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分两次下达。此外,在不破坏植被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允许退耕还林农民林下间种矮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施多种经营。退耕后营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可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纳入部分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丰宁县近邻京津,作为京津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地,自2000年启动实施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共完成造林85.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35.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50.4万亩,工程涉及全县26个乡镇,299个行政村,6万农户,近20万农民参与了工程建设。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变了全县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达到54.4%,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26个百分点。(刘敬飞 陈志强 徐仕芳)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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