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提取程序简化 精简业务办理材料14项

2016年01月27日 14:32   来源:福州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办理流程、时限、所需材料等作了进一步精简和优化。

  拓宽业务办理途径2项。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允许他人代办;单位已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允许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精简业务办理材料14项。租房提取的,减少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单位代办的不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由他人代办的,不再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离退休、离职、调离本省、死亡等提取不再提供公积金存折等。

  放宽了提取范围。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因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提取的范围从上一年度发生的医疗有效费用放宽到两年内发生的医疗有效费用。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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