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泉州鼓励新建商品房精装修 执行住房保修期

2016年02月24日 10:42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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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绿色建筑,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提高房地产楼盘开发品质,本月起鼓励推进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

  根据有关文件,推行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项目可享受优惠政策,包括:项目进入精装修阶段后,经本地有在建项目的二级或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担保函(明确企业在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作为项目工程顺利竣工的责任承担主体),经企业申请,可以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可由开发企业参照相关规定采取邀请招标;其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缓交,在规划验收时一次性交清;在各相关手续的办理过程中,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应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等。

  还将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升级与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开发业绩挂钩,对开发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的开发企业优先扶持升级;参与评先评优的,优先予以考虑;在房地产资质年度检查中,优先列入绿色通道办理。各商业银行机构应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信贷资金额度倾斜,利率优惠,按揭款优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优先安排。

  同时,开发企业承担住房装修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装修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及企业诚信体系;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实体装修样板房,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在交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装修质量保证书,包括装修明细表、装修平面图和主要材料及部品的生产厂家,并执行有关的保修期;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设施设备相关指标,并明确使用方法和维护要求等。(记者 李波玲)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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