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科级干部涉嫌受贿8891万22日受审

2016年03月22日 15:11   来源:羊城晚报   董柳

  今天上午,被视为“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件——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黄华辉涉嫌受贿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案发时黄华辉是副处级干部,但他“犯事”主要是在担任科级干部期间。据检方指控,黄华辉在2005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收受三人贿送的款项共人民币8891万元。

  是“小官巨贪”典型案例

  “黄华辉受贿8891万元等一批‘小官大贪’案”的字眼,写进了2015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

  今年42岁的黄华辉出生于广州市,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后来升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副处长(副处级)。

  检方起诉书显示:2005年至2014年,黄华辉在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负责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地区的有关征地拆迁、工程计价审核及管线拆迁改等相关工作和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谭某裕、骆某基、倪某等3人(均另案处理)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贿送的款项共计8891万元。

  受贿犯罪事实共11宗

  检方指控黄华辉的受贿犯罪事实共有11宗,其中10宗与黄华辉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负责白云区金沙洲的有关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有关,另外一宗为黄华辉利用负责白云区钟落潭镇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有关。

  最大的一笔指控为2030万元,发生在2007年至2009年黄华辉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期间。

  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受贿

  除了2030万元外,还有三宗被控受贿事实都超过了千万元。

  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2年,黄华辉在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负责白云区金沙洲的有关征地拆迁、工程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承接、拆迁补偿款的支付等方面为该项目的居间介绍人谭某裕谋取利益,事后分多次非法收受谭某裕贿送的人民币1700万元。

  2010年至2014年,黄华辉利用负责白云区金沙洲有关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在金沙洲沙凤村留用地B3729地块的容积率调整方面为该地块投资开发者谭某裕和倪某谋取利益,事后分多次非法收受谭某裕和倪某共同贿送的人民币1500万元。

  2011年至2014年,黄华辉利用负责白云区钟落潭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该镇伟龙包装厂、易思皮袋厂、力致展柜厂、瑞鑫饲料厂、新胜达门窗厂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补偿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上述厂房实际所有者谭某裕谋取利益,事后分多次收受贿款人民币1500万元。

  主动交代退赃8734万

  检方指出,黄华辉案发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的重要线索,已退缴赃款8734万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

  承认罪名和受贿数额

  称行贿人是同学朋友

  今天上午10时许,身着灰白色圆领套装、皮肤白皙、头发很短的黄华辉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面对8891万元的受贿指控,黄华辉表示对罪名和数额没有意见,只是部分指控的数额与其所担任的职务关联不大。黄华辉向法庭陈述说,三名行贿人中,一人是其同学,另两人是其朋友。据黄华辉陈述,案发后,他的家人已通过变卖房产和财产的方式退缴了大部分款项。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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