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04月11日 10:48   来源:湖北日报   下转第7版

  原标题: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湖北日报讯 (上接第5版)加强对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提高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环境质量、社会保障覆盖面等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引导各地区按主体功能定位发展。

  第三节 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深化与湖南、江西战略合作,加强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协调互补,强化公共服务交流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共同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共同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把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为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一、促进城市群联动发展

  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二广重点发展轴线,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合力构建分工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提升互联互通和现代化水平,增强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支撑能力。完善统一市场机制,探索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城市群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规范发展一体化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加强省际毗邻城镇的协同发展,实现毗邻城市在功能布局、产业、生态环保等方面融合发展。支持武汉与长沙、南昌开展合作,带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咸宁与湖南岳阳、江西九江加强合作,推进通城与湖南平江、江西修水建设次区域合作示范区。支持黄石、黄冈与江西九江的跨江跨区域合作,加快推动黄梅小池融入九江发展。支持荆州与湖南岳阳、常德等市共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推进“中三角”与长三角、成渝等城市群协作联动,共同构建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格局。

  二、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通过市场运作和政府推动,扩大与湖南、江西相互投资,推动企业跨省兼并重组、协作配套,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提高区域产业集中度,打造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基地,构建富有活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市场开放,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建立健全产业转移推进机制和利益共享共赢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城市群产业合作平台。

  三、推动生态文明共建

  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城市群绿色发展。共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加强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共建城市群“绿心”,构建以幕阜山为主体,以沿江、沿湖和主要交通轴线绿色廊道为纽带的城市群生态屏障。加强环境准入与管理合作,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合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快速通报机制,共同应对区域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

  第六章 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

  把新型城镇化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3个百分点以上。

  第一节 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布局,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一、构建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

  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以长江、汉江和重要交通干线为城镇化主轴,以城市群为主体,以省域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其他县级城市和小城镇为有机组成部分,构建“一主两副、两横两纵、三群联动、多点支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提升城市群主体作用,完善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襄十随城市群、宜荆荆城市群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一体化进程,使三大城市群成为全省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和人口密集区。增强省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提升县级城市发展水平,推动小城镇特色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相互协调的城镇体系。

  图2城镇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二、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实行不同规模城镇差别化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居民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和一定社会保险参保年限为迁移落户的基本条件,用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武汉市人口均衡布局。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三、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和承载能力

  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性、严肃性、强制性、公开性,加强空间开发管理,合理划定城市边界。统筹城市地上与地下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建设规范和质量管理,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设计水平,保护历史文化风貌。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和建筑材料。积极发展快速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科学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模式。加强污水处理及再生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公园绿地、体育场所、文化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统筹协调城市经济产出、人口承载、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坚持旧城改造与文化保护并重,健全旧城改造机制,优化提升旧城功能。坚持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与行政区划相协调,高标准推进新城新区建设。支持武汉申报建设国家级长江新区,支持襄阳建设汉江新区,支持宜昌建设三峡经济枢纽新区。大力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试点。

  第二节 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将县域作为城乡统筹的着力点,以“一主三化”为方向,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完善城市功能,使之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载体。

  一、强化县域产业支撑

  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依托县域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县域产业发展与信息化融合,促进县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县域产业园区提质扩容,突出产业特色和产业定位,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引导产业向园区聚集,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实施县域金融工程,提高县域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一批有实力的县(市)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先进行列。

  二、培育发展新生城市

  推进经济实力强、发展条件好、人口规模大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鼓励引导产业项目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和重点镇布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引导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集中布局,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拓宽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用设施投资运营。探索多元化设市模式,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三、促进小城镇特色发展

  按照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人口压力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推动中心城市周边的重点镇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加强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商贸物流、资源加工、交通枢纽等特色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把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

  专栏8 城市建设重大工程

  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武汉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进武汉、十堰等国家级及省级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示范。

  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10万户。

  城乡规划体系与制度创新工程:建立湖北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和实施制度体系,创新全域规划、多规协调等规划编制模式。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PPP)创新工程:

  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试点,形成投资、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体系和投资、补贴、价格等政策要素的协同机制,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融资渠道体系。

  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建立城乡(乡镇)规划督察制度,推进市、县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改革,实现机构统一设置、队伍统一管理。推广数字城管新模式。

  第三节 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城郊型、迁建型、提升型等不同类型村庄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推动城镇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危桥改造、饮水安全、山区“五小水利”、农村清洁能源、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等工程。统筹安排国有林场、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推动农村中小学教学点、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就近上学需要。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养老设施建设,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加快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增强农村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拓展新型农村社区就业社保、医疗卫生、民政事务、综治警务、环境养护等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农村邮政服务,完善农村物流网络。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专栏9 美丽乡村建设重大工程

  农村交通:推进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满足客车通行要求。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探索多样化农村客运发展模式,引导农村班线公交化改造,建立村村通客车长效机制。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集中供水,综合采取新建、改造、升级、配套、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太阳能、小水电、风能和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被动式太阳能房等。

  农村文教卫体: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寄宿制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少年活动中心等建设。支持一批农村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扶持建设一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健身等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废弃物、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普遍建立农村保洁制度,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农村河塘整治:开展农村小河道、小河沟、小塘坝、小湖泊、小泵站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完善农村灌溉排水体系,实现引排顺畅、水源互济、水清岸绿。

  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进绿色村庄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广测土配方,实行农药化肥减量化,建设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进农膜、秸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实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修复力度,突出“荆楚派”村镇风貌与建筑风格,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七章 构筑基础设施新支撑

  坚持适度超前、突出优势、补齐短板,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更好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节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突出交通运输先导性作用,畅通大通道、完善大网络、建设大枢纽,加强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形成连通城乡、辐射中部、沟通全国、联通国际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客货运输便捷高效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建成“祖国立交桥”。

  一、强化综合运输通道支撑

  加快构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网络,完善以长江黄金水道、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为骨架的“五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

  推进铁路快速发展。以“扩充高铁网、完善城际网、加密区际干线、加强点线配套、发展旅游观光特色铁路”为目标,重点加强高速铁路建设,逐步完善城际路网,巩固武汉全国铁路枢纽地位,提高襄阳、宜昌铁路枢纽整体能力,实现“一主两副”之间高铁直通、各市州通高铁,形成省内相邻城市间1-2小时交通圈,武汉与周边省会城市2-3小时内到达,与全国主要经济区中心城市间5小时左右通达。打通铁路运输瓶颈,实现主要交通走廊客货分线运输。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5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铁路里程2100公里以上。

  加快公路提档升级。以形成互联互通、衔接顺畅的高速公路网为目标,实施高速公路路网完善工程,建成我省国家高速公路网,加密地方高速公路网,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大力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基本消除国道断头路,所有省际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实现乡乡通二级。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到3.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到7500公里。加快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特色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推进农村公路向规模以上自然村延伸。合理布局过江通道,推进不同交通方式共用过江通道资源,实施一批跨江桥梁隧道工程,增强跨江通过能力。

  推动水运振兴发展。有序推进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实施武汉至安庆段航道整治,启动宜昌至武汉段部分航道建设,加快完善三峡枢纽综合运输体系,配合国家开展三峡水运新通道研究,开展荆汉新水道工程研究,提升黄金水道航运功能。实施汉江航道渠化整治工程,提升汉江、江汉运河通航能力。建设清江旅游客运体系。推动长江沿线港航资源整合,加快建设武汉新港、宜昌港、荆州港、黄石港、襄阳港等内河港口,加快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促进港产园协调发展。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2000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4亿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500万标箱。

  促进民航全面发展。建成武汉天河机场三期,为加快打造全国重要枢纽及中部门户机场创造条件。完善民用运输机场布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推进军民航资源共享,形成“一主多辅”的机场格局。建设以货运为主的机场,大力发展专业货运航空,打造全国航空物流集散中心。拓展国际直达和经停航线,加快发展国内、省内航线。科学规划和加快建设通用机场,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通用机场群。积极发展临空经济和通航产业,推动爱飞客航空综合体建设,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国家通航飞行培训集中发展区。实现每个地级城市在80公里(1小时车程)范围内享受到航空运输服务,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4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180万吨。

  推进邮政与快递转型升级。推动邮政基础网络与铁路、公路、航空网络的衔接和融合,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在物流节点城市建设快件集散和处理中心、配送服务中心。加快快递下乡步伐,使快递服务成为惠及民生的重要公共服务。

  专栏10 交通运输通道完善工程

  高速铁路:建设武汉至九江、武汉至杭州、武汉至西安、郑州至万州、安庆至九江铁路湖北段,呼和浩特至南宁铁路襄阳至荆门至宜昌段、京九铁路黄冈段等。争取沿江高铁湖北段纳入国家规划,开展前期工作,推进汉宜至郑万铁路宜巴联络线、武汉至合肥段项目建设。

  普速铁路:建设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湖北段、岳阳至咸宁至九江铁路,江汉平原货运铁路、当阳至远安铁路、宜昌三峡铁水联运铁路、恩施腾龙洞至大峡谷旅游观光铁路等,建设武汉新港江北铁路等重要港口疏港铁路。

  高速公路:建设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五峰(渔洋关)至湘鄂界段、安康至来凤高速公路鄂渝界至建始(陇里)段、恩施咸丰至来凤高速公路等国家高速公路。建设武汉至阳新、保康至神农架、宜昌至来凤、枣阳至潜江、鄂州至咸宁、利川至咸丰等地方高速公路。建设白洋、石首、嘉鱼、沌口、青山、棋盘洲、武穴等过江桥梁。

  普通公路:推进沿长江、汉江、京港澳、焦柳等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建设香溪、赤壁长江大桥和316国道河谷大桥、348国道沙洋汉江二桥、346国道宜城汉江二桥、潜江张港大桥、仙桃汉江二桥等汉江大桥建设。

  航道整治:实施长江航道宜昌至安庆段航道整治。实施汉江蔡甸至河口段、碾盘山至兴隆段等航道整治工程,新建汉江雅口、碾盘山、新集等枢纽。积极推进清江航道标准化和其他适航河流航道整治工程。推进江汉平原、长江三峡库区、汉江丹江口库区、鄂东南长江支流等航道建设。

  港口建设:加快建设武汉新港、宜昌港、荆州港、黄石港、襄阳港以及巴东港、丹江口港、钟祥港、沙洋港、潜江港、天门港、仙桃港等内河港口。

  民用航空:完成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建设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推进宜昌、襄阳等支线机场改扩建,新建荆州等支线机场,启动恩施机场搬迁和荆门冷水机场军民合用前期工作。

  通用航空:实施荆门漳河、麻城大别山等通用机场项目。推进武汉汉南、咸宁等通用机场项目建设。启动一批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新建一批通航起降点。

  二、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优化枢纽节点空间布局,加快建设武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襄阳、宜昌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一批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实施交通枢纽提档工程,加快建设综合客运枢纽体系、现代物流基地体系和枢纽集疏运体系,努力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建设一批临空、临铁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城市公共交通、公路客运、私人交通与高铁、机场等紧密衔接。完善货运枢纽集疏运功能,建设一批疏港公路、铁路项目,推进多式联运发展,逐步实现货运无缝衔接“一票到底”。 

  专栏11 综合交通枢纽布局

  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基本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枢纽及中部门户、全国重要物流基地。

  区域性和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襄阳、宜昌、十堰、荆州、黄冈、鄂州、黄石、恩施、荆门、随州、孝感、咸宁、仙潜天。

  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进武汉、黄石棋盘洲、三峡枢纽地区、襄阳金鹰、荆州储煤基地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

  三、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加快智能交通发展,实施交通“互联网+”行动,建立多层次综合交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票务平台、大数据中心,逐步实现综合交通服务互联网化,提高客货运服务效率。推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城市拥堵。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标识化管理。完善“江海直达”航线,推进船型标准化。

  图3“五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示意图

  第二节 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输送网络,健全能源储备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一、统筹电力供需保障

  统筹协调电源和电网项目建设,以自建火电电源点为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争取更多的三峡电能留存湖北,满足全省新增电力需求。加强输配电能力建设,提高全省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推进国家规划内的特高压输电项目建设,完善500千伏骨干网架,优化220千伏网络,建设渝鄂背靠背工程。加快农村电网和城市配网升级改造,促进各电压等级配电网络协调发展。构建适应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方式发展需要的智能现代电力系统。开展接纳西南水电和北方火电相关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

  二、加快煤炭和油气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泛武汉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做好荆州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开展武汉新港、襄阳余家湖、宜昌枝城港等煤炭储配基地及区域煤炭交易市场前期研究工作,促进煤炭物流发展。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加强与陕西、甘肃、内蒙古、山西等能源资源大省(区)及主要能源企业战略合作,拓宽我省能源资源供应渠道。加快天然气、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设,油气管道总长度达到1万公里。加强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及隐患整治。推进云应、潜江地下储气库及城市储气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落实西气东输三线、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供应湖北的天然气资源,积极争取输入我国的进口管道天然气资源,引进海外液化天然气。落实国家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推进省内炼油企业油品质量升级和适应性改造工程,2016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柴油。

  三、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科学规划布局,新增火电装机规模1300万千瓦左右。建设一批清洁高效的大型燃煤火电项目,在热负荷集中地区适当建设热电联产及供热管网项目。新建燃煤发电机组供电煤耗必须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水平。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包括热电联产机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淘汰关停不达标的小型燃煤发电机组。探索推进煤制气、煤制烯烃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做好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的清洁生产,减少污染。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合理开发鄂西及鄂西北地区水能资源。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进生物质能综合高效利用,支持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发展。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推动浅层地温能在建筑制冷供暖方面的规模化应用。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600万千瓦左右。加快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重点区块勘查和开发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争取咸宁核电项目早日获批并开工建设,做好其它核电厂址保护。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第三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以及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推进水利现代化。

  一、提升防洪抗旱能力

  进一步完善长江防洪减灾体系,加快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杜家台分蓄洪区、华阳河蓄滞洪区等蓄洪工程及安全工程建设,加强荆江大堤、荆南四河堤防整治工程建设。推进汉江堤防建设。推进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涝区以及重要湖泊水利综合治理、四湖流域等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新出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快重要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二、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

  加快实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重要水利工程,加快王英富水水资源配置工程、“中国农谷”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开展“一江三河”水系连通工程、神农溪引江补汉引水工程前期工作,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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