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书面采访表示,2016年,两岸拟在大陆召开《海峡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第二次工作会议,商讨执行协议的重点领域和规划。该局拟在地震台站数据资料交换、地震预警技术合作交流、地震灾害信息通报沟通、地震监测及前兆分析等领域与台重点加强合作。
《海峡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简称“协议”)于2014年2月由海协会与海基会在第十次会谈期间正式签署,2015年6月24日正式生效。
地震局指出,随着协议的生效,两岸地震科技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合作形式已逐渐从原来的学术交流为主向学术交流和管理领域的合作并举转变,合作层面进一步提升。同时,在地震监测、前兆研究、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实质性合作也逐步展开,合作内容不断深入。
以2015年为例,两岸地震界主要围绕协议执行,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去年6月举办的海峡两岸2015年度地震监测及前兆研讨会上,两岸地震界人士表达了希望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的意愿,并围绕地震监测、地震前兆研究、深部构造、强震动观测、地震预警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研讨。
去年9月召开的协议第一次工作组会议上,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合作内容,设立灾害性地震信息通报、地震活动监测合作、地震监测应用技术交流合作、地震防灾宣传和科普教育等四个工作分组,并就未来地震台站数据资料及时交换、地震监测及前兆分析、地震监测在防灾减灾中的应用等交流合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外,去年,两岸密切合作持续开展陆海联测工作,获得了大量福建及台湾海峡深部构造探测数据;两岸地震界人士还展开多次互访交流活动。
地震局总结认为,随着两岸地震科技交流不断深入,两岸地震领域合作亮点频现,成果显著。主要体现在:业务交流相互借鉴,科研合作更加务实,两岸防震减灾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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