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获批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 企业发债简化程序

2016年04月20日 16:41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新闻网4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日前,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省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同期获批的有上海市浦东新区、武汉、广州、深圳等全国有关城市(城区)共32个。

  获批的城市将在项目审批、财政补助等方面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城市企业发债及创新产品可简化程序,直接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国家发改委还将在资金扶持上优先考虑示范城市的重要、创新项目。

  省发改委将确保3个城市保顺利通过明年上半年的中期评估和2018年上半年的全面评估、验收。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